汽车驾驶员 闵女士:原来是一个人躺我车轮底下了,真的很害怕。我说我已经20年驾龄了,我第一次遇到,大太阳底下,谁也不会想到马路上会躺个人。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是晒背,因为她趴着。
万幸的是车辆刚起步,只压到女子小腿,经过医院诊断,受伤女子杨某只是肌肉损伤,腿骨并无大碍。
受伤女子 杨女士:不幸中的万幸,本来我是趴在那边的,出来的时候她也没看见,电车声音比较轻,我也没听见,车轮从我的双腿压过去。
杨女士告诉记者,晒背这项活动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因为肩膀经常酸痛,所以她就想晒背试试看,事发当天是她晒背的第七天。
受伤女子 杨女士:晒背挺舒服的,说实在的。我想楼下没什么人,每天都是那个时候,该上班的车也都开出去了。当时里面也只有三辆车,我以为车子会看到我,因为前几天也有一次人家车子是看到了的。如果油车的话,声音很大,我肯定听得到,还是大意了。
警方对此做出事故鉴定,轿车驾驶员闵女士因疏于观察负事故主责,受伤女子杨女士承担次要责任。
张家港市公安局民警 惠家豪:驾驶机动车的闵某开车过程中,对道路内交通情况疏于观察,导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在小区道路上,开展非道路活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