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江苏无锡一对未婚情侣因婚约解除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尘埃落定。王某与白某于当年 2 月订婚,王某按当地习俗给付 11.8 万元彩礼,两人随后同居并迎来怀孕的喜悦。然而,生活琐事积累的矛盾最终导致婚约破裂,白某自行终止妊娠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法院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经历、女方妊娠情况及当地习俗,认为全额返还有违公平原则,最终判决白某返还王某 47000 余元,既维护了男方合法权益,也兼顾了女方的合理付出。
订婚付彩礼:11.8 万承载期待,同居渐生暖意

王某与白某均为无锡本地人,经朋友介绍相识于 2023 年底。相处数月后,两人感情稳定,在双方家庭的认可下,决定于 2024 年 2 月举办订婚仪式。按照无锡当地的婚嫁习俗,男方需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彩礼,既是对女方的尊重,也象征着未来生活的经济基础。经过两家人协商,王某最终向白某给付了 11.8 万元彩礼 -- 这笔钱里,既有王某工作多年的积蓄,也有其父母补贴的部分,一家人都盼着两人早日领证结婚,组建完整的家庭。
订婚仪式当天,白某的家人收下彩礼后,回赠了王某一块价值万元的手表,两家人围坐在一起,笑着讨论婚礼的细节:比如选在当年 10 月的黄金周举办婚宴,场地定在无锡市区的一家星级酒店,甚至连婚车的数量和路线都初步有了规划。王某记得,那天白某穿着粉色的连衣裙,眼里满是笑意,悄悄跟他说 "以后咱们的小家,要把阳台改成小花房",那份对未来的期待,让他觉得 11.8 万元的彩礼花得值。
订婚后不久,在双方家庭的支持下,王某与白某在无锡滨湖区租了一套两居室,开始了同居生活。起初的日子充满温馨,两人会一起下班回家做饭,王某负责买菜切菜,白某擅长煲汤,晚饭后还会牵手去附近的公园散步;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家具城挑选沙发和床,想着婚礼后把租来的房子布置得更有家的味道。同年 4 月,白某发现自己怀孕了,消息传来,两家人都格外开心,王某更是立刻买了孕妇奶粉和防辐射服,每天早上早起半小时为白某准备营养早餐,连工作时都忍不住跟同事分享即将当爸爸的喜悦。
矛盾爆发:琐事积怨致婚约解除,终止妊娠添分歧
随着孕期的推进,白某的情绪变得有些敏感,而生活中的琐事也开始慢慢积累矛盾。最初的争执源于家务分配 -- 王某工作较忙,有时加班到深夜回家后,会忘记把换下的衣服放进洗衣篮,白某觉得自己怀着孕还要收拾,心里难免委屈;后来又因为婚礼细节产生分歧,王某希望婚宴规模简单些,控制在 20 桌以内,减轻经济压力,而白某认为一辈子就一次婚礼,想多邀请些亲友,两家人也因此卷入争论,彼此间的氛围渐渐变得紧张。
真正让婚约破裂的,是一次关于 "是否提前装修婚房" 的争吵。王某的父母提出,先把家里的老房子重新装修,作为两人婚后的婚房,装修费用由王家承担,但白某觉得老房子位置偏远,通勤不便,希望先攒钱买套市区的小户型,两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王某觉得白某不体谅自己的经济状况,白某则认为王某不够重视自己的需求,争吵中两人都说了气话,王某一句 "过不下去就别过了",让白某彻底寒了心。
第二天,白某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搬回了娘家。王某冷静下来后曾多次上门道歉,希望挽回,但白某觉得两人性格和观念差异太大,继续下去只会更痛苦,最终提出了解除婚约。同年 6 月,在未告知王某的情况下,白某前往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 她后来在法庭上解释,做出这个决定时内心也很痛苦,但想到未来要独自面对孩子和破碎的感情,实在没有勇气坚持下去。
得知白某终止妊娠的消息,王某既愤怒又失望,他认为白某未经自己同意就放弃孩子,也辜负了两家人的期待,于是提出要求白某全额返还 11.8 万元彩礼。白某则表示,两人已经共同生活数月,自己还有过妊娠经历,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彩礼不应全额返还,双方协商无果后,王某于 2024 年 7 月将白某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庭交锋:全额返还诉求遭拒,公平原则定返还数额
法院开庭审理时,王某提交了彩礼给付的银行转账记录、订婚时的证人证言,主张自己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与白某结婚,如今婚约解除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白某应全额返还彩礼。"我给彩礼是想好好过日子,现在婚结不成了,孩子也没了,这笔钱必须还给我。" 王某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说。
白某则当庭出示了两人同居期间的租房合同、共同购买家电的发票,以及医院的终止妊娠诊断证明,辩称两人已实际共同生活近 5 个月,期间她为家庭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妊娠后又因终止手术对身体造成损伤,全额返还彩礼对自己不公平。"彩礼里有一部分已经用于两人的日常开支,比如房租、水电费和买菜钱,而且我做了手术之后,休息了一个多月没法工作,也有经济损失。" 白某的代理人补充道,同时提到无锡当地对于 "已共同生活且女方有妊娠经历" 的情况,通常不会支持彩礼全额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返还需结合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因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等因素综合判断。本案中,王某与白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实际共同生活数月,且白某有过妊娠及终止妊娠的经历,这期间女方不仅有物质上的付出,也有身体和精神上的损耗。如果仅以 "未登记结婚" 为由判决全额返还彩礼,忽略女方的合理付出,不符合公平原则。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无锡当地的彩礼习俗 -- 通常情况下,若双方未共同生活,彩礼返还比例较高;若已共同生活且有特殊情况(如妊娠、流产),返还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结合本案实际,法院扣除了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合理开支(如房租、日常消费约 1.1 万元),以及女方因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约 2 万元),最终判决白某返还王某 47000 余元。
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白某在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将 47000 余元返还给了王某。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结后表示,彩礼纠纷往往涉及法律规定与民间习俗的平衡,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还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付出和情感损耗,才能做出既合法又合理的判决,避免简单机械办案导致矛盾激化。
截至目前,王某与白某已各自开始新的生活。这场因彩礼引发的纠纷,也给当地不少未婚情侣提了醒:订婚时应理性对待彩礼数额,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生活中遇到矛盾时,应多沟通包容,避免因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