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与多家公司轮流签合同、发工资,但钉钉打卡、工作安排等日常工作都在同一个实际办公主体下,这种操作在法律上被称为混同用工。"黄越岭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被多个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交替或者同时用工,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合同主体混乱,法院会综合工作时间、内容、报酬支付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请求这些关联单位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责任。这就意味着,员工依旧可以要求实际用工的公司以及所有签过合同、发过工资的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具体维权上,黄越岭建议,注意证据收集,"仅有钉钉打卡是不够的,需形成证据链。"他认为,虽然钉钉打卡是核心证据,但为了防止公司后台注销账号或否认数据,必须立刻进行证据保全,如立刻录屏、截图保存(包含个人信息、考勤月份、审批记录等),如果还能登录,应尽快通过公证处进行网页/App公证。同时,应迅速收集所有签过的劳动合同、不同公司打款的银行流水(备注"工资")以及工作群里管理层下达指令的记录等,这些均可以证明混同用工的事实。此外,员工还应收集欠薪证据,保留公司发布的"内部审计全员放假"的通知截图并拍照,这能直接证明是公司单方面停止提供劳动条件,而非员工旷工。
黄越岭指出,如果单纯走漫长的仲裁程序,可能面临公司转移资产的风险,因此可选择"行政投诉+刑事报案+劳动仲裁"三管齐下的策略,可迅速推选3到5名员工代表,直接向西安市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期间或咨询当地人社局,看是否符合申请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的条件,以解燃眉之急。其次,员工可持相关证据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老板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最后,向公司办公地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确认劳动关系,追讨欠薪。"在申请时,可将实际用工的公司、所有签过合同的公司,以及发过工资的关联公司,全部列为被申请人,要求它们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在权益主张上,可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适用),以及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