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妻子不堪丈夫家暴及洁癖,凌晨3点叫侄子持铁锤猛砸,法院判了

2025-11-28 13:28  头条

因爱生恨,因恨成灾,此话果然不假,今年年初,甘肃酒泉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家暴反杀案,堪称"因爱生恨"的典型案例。

孙某甲是一个普通女子,在被丈夫长期家暴、反复羞辱后,走上极端之路。她没有亲自动手,而是叫来了自己的侄子孙某乙,一起密谋杀害丈夫王某。

孙某甲出生于1980年,案发前与丈夫王某育有一子,家住酒泉市肃州区。家庭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丈夫王某有严重洁癖,情绪易激动,控制欲极强。

后来的法院判决书里,证人,也就是两人的儿子明确表示,父亲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对他和母亲发火、动手。2024年3月,他因洗头滴水在地,被父亲当场辱骂并动手推打,不得不报警后离家两周。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孙某甲早在2023年12月就开始动了杀机。她没有选择离婚,也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杀掉施暴者。

2024年2月,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自己的侄子孙某乙。孙某乙没有拒绝,反而一口答应。两人随后商定了动手的时间、方式和工具。

由此可见,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预谋。案发当晚,王某酒后熟睡。凌晨三点,孙某甲叫来孙某乙,将他领进卧室。

孙某乙手持铁锤,对着王某的头面部连砸数下,王某当场身亡。法医鉴定指出,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造成的急性死亡,属于钝器打击所致。

这类案件在全国并不罕见,法院的态度也在逐步变化。据2021至2024年全国审判数据统计,涉及家暴背景下反杀的案件超过110起。

其中,超过45%的案件被法院认定存在"防卫过当"情节,或因家暴事实明确而减轻处罚。例如2023年,山东一名女性在丈夫持刀威胁下反击致死对方,法院最终判处其缓刑五年。

但孙某甲案不同,司法机关认为其"提前预谋、合谋他人",手段过于极端,难以认定为正当防卫。那法院有没有考虑孙某甲的受害背景?有。只是权衡后,仍难以完全脱罪。

法院指出,王某在家庭生活中存在重大过错,对妻儿实施长期精神与身体暴力。这一点不但有证人证言,还有报警记录和邻里陈述。

但问题在于,孙某甲并未在暴力发生当时反击,而是蓄谋多月,甚至拉亲人下水。这种"非即时性"的预谋性质反抗行为,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

值得一提的是,孙某乙也并非一时冲动参与。判决书中提到,他与姑姑关系密切,早已多次听闻甚至目睹王某的施暴行为。

案发前一周,他频繁出入孙某甲家中,参与清洁、处理日常事务,显示其对家庭状况有深刻了解。

心理学上称这种情况为"次级受害者替代行动",即旁观者在长期受害环境中逐渐形成共情认同,最终参与极端行为。

2021年起,酒泉市妇联与公安系统联合推出"家暴三级预警机制",设有"红黄蓝"三类分级干预。看似制度完备,但在落地执行中仍存在"反应迟缓、信息封闭、社区干预不足"等问题。

2024年市人大调研报告指出,农村及二线城市的家暴干预机制依然薄弱,基层力量难以渗透到家庭深处。孙某甲虽身在体系之中,却从未真正被这个体系保护。

2024年6月,《反家庭暴力法》迎来修订,这是一个重要信号。新修订版明确将"洁癖控制、精神压迫、辱骂威胁"等行为纳入家暴范畴,扩大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同时,基层公安、村委、医院等机构被赋予更强的"主动报告责任",试图补上制度漏洞。如果这一法律在案发前就已实施,孙某甲或许早就能获得干预。

2025年,最高检又推出"家暴取证便利化"改革试点。甘肃酒泉也被纳入首批试点城市,推行社区备案、医院创伤标准化报告、手机匿名登记等措施。

但从执行反馈来看,受害人出于家庭名誉或报复担忧,仍不愿公开受害过程,"取证难"依然是司法保护链条最薄弱的一环。

孙某甲案,也再次提醒制度建设不能停留在纸面。回到案件本身,法院最终裁定:孙某甲、孙某乙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虽认定王某存在家暴事实,并采纳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意见,但仍指出:"法律不能允许任何形式的私力报复。"

家是庇护所,不该是刑场。打压与沉默,终将酿成悲剧。这起案件不是孤案,而是家庭暴力下的必然结果。愿世上再没有家暴,愿每一次家庭矛盾都能够和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