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提供微信号转移诈骗资金被刑拘 警方提醒来了(2)

2025-08-18 11:45  湘潭县公安

经查,唐某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微信号注册为商户的收款账户提供给不法分子,用于接收、转移涉诈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目前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切勿出租、出借、出售微信、支付宝账号及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工具,此类行为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勿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