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从来没有管过食堂,这个时候,(我)姐就提出来承包食堂。利益嘛,肯定照顾(我)姐了嘛,这是毫无疑问的。"钟海燕说。
贵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陈鹏介绍:"接到相关问题反映后,我们迅速提级管辖、组建市县联合专班,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至2022年间,钟海燕在实验小学校园餐项目上累计收受好处费204万余元。与此同时,钟海燕还帮助其弟弟承接实验小学工程项目,并从中收受好处。
钟海燕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帮姐姐承接实小食堂,我需要用钱时,从姐姐那里拿,这也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弟在实小做大工程,姐在实小经营食堂,我为他们铺路架桥、扫清"障碍",在我想要买车买房、想要投资赚钱的时候,心安理得让姐姐和弟弟为我付钱,实小成了我家的"摇钱树"。
专题片介绍,贵阳市纪委监委由点及面,全面起底"靠校吃校",损害学生利益的校园餐"微腐败"问题,发现"吃、拿、贪、占、换"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2023年以来,贵阳市涉校园餐问题共立案521件530人,党纪政务处分44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0人,涉及全市各类学校266所,追赃挽损9287万元,清退返还资金9000余万元。
2024年12月9日,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披露,2010年至2023年,钟海燕利用担任某市某实验小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钟海燕将其收取的好处费123万余元,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海燕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