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2)

2026-01-13 15:53  澎湃新闻

李邦华指出,《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消除要素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部署要求,在四个方面提出若干措施。

一是,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坚持分类推进、公平公正,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一方面,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化养老机构经营主体支持政策,明确政府保基本、兜底线、扩普惠职责,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留出更大空间。另一方面,明确在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等环节,严禁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杜绝通过"玻璃门"等隐性门槛排斥外地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落地经营,确保各类所有制、不同地域的经营主体都能公平竞争,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在完善政务服务方面,着力提升服务精准度与便捷性,为经营主体提供全周期、全链条指导服务。一方面,明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依托政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渠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及利用情况、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内容,帮助经营主体精准研判市场需求、科学规划服务布局。另一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健全行业培育孵化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通过孵化培育,助力优质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