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就是对嫖娼卖淫的进行收容所内禁止自由性教育。收容教育制度被废止以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卖淫嫖娼的不再被关进收容所了。
2,卖淫嫖娼还没收容教养完的,自制度被废止之日后就可以被放出去了。
3,虽然不用收容教育,但是卖淫嫖娼还是会被拘留罚款,严重者还会被判刑。
4,法律真的在不断完善和进步,国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程序越来越规范。
收容教育制度被废止是众望所归,究其原因如下:
卖淫嫖娼本身不是犯罪,只是违法行为,但一旦被收容教育就是面临着失去六个月到两年的人身自由,美其名曰:行政强制措施。人被收容了,想出来可能吗?这个坐牢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一个叫劳改一个叫收容罢了。
综上所述,收容教育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是不应该被存在了,(效果甚微,处罚太重,执法权力封闭)现在国家重视这一决定,所以做出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违法不等同于犯罪,但是收容教育被废止并不意味着违法是被允许的,这是国家在体现法律对人权的公平性进行调整。
让我们遵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