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冷战结束以后,以色列的武器装备体系逐步脱离早期的"万国拼凑"模式,现在已经基本完成以引进美制型号和自研型号为核心的转型。以色列的自研装备中,相当一部分参照了美制型号的设计思路,以本国军事需求为中心,开展针对性改进并优化成本控制。

以色列MPR钻地炸弹测试。
在这种框架下,以色列一方面强化了本国的军工产业研制能力,减轻了军事后勤和支出的负担。另一方面,其自研型号还在国际市场展现了较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以色列赚取了可观的外汇。
这一思路也体现在其国产的钻地武器研发和体系构成上,而这些装备在过去二三十年中对于中东地区的军事形势造成了直接的影响。
以美制飞机为平台,引进美制钻地弹
20世纪80年代,在内外多重压力之下,以色列雄心勃勃的"狮"(Lavi)战斗机项目于1987年8月30日正式终止。自此,以色列放弃了载人战术飞机的研发,其冷战后的主力飞机全部以美式型号为主。而同时,由于钻地武器需要数百千克以及更高的战斗部质量,主要以航空炸弹为主,这就决定了以色列钻地作战体系的基础框架必须继承自美国。另一方面,由于载机的差异,以色列又无法完整继承美制钻地弹的三级体系。
如此前我们介绍的,美式常规钻地武器主要分为三级,分别是2000磅(约907千克)级重型炸弹、5000磅(约2130千克)级超重型炸弹和30000磅(约13607千克)级巨型炸弹。2000磅炸弹可以由包括F-16在内的绝大多数战术飞机挂载,但受制于挂点允许的武器最大重量和体积,5000磅炸弹只有F-15机腹能够挂载,30000磅就只能由战略轰炸机挂载。

F-35A的弹舱设计,已经将机身内空间压榨到了极限。
由于以色列没有装备战略轰炸机,因此从继承角度来看,以色列只参考了美军的2000和5000磅两个级别。目前,以色列的战术飞机机队主要由F-35I、F-15I和F-16I三种战斗机组成;而引进的美式钻地武器也主要是BLU-109/B和GBU-28/B。此外,以色列也已经向美国提交了采购GBU-72的申请,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交付的消息。
在以上多型以色列装备的战术飞机中,F-35I具备隐身和战场感知能力优势,通常承担风险最高的穿透式打击任务,通过内置弹舱携带BLU-109/B等2000磅钻地武器发起打击。而该机也是本轮美以伊军事冲突中,为以色列实施"斩首"作战的关键装备。
不过,由于武器级别限制,F-35I投放的钻地武器,侵彻和毁坏能力都相对有限,对于具备较高加固程度的现代地下掩体,实际威胁能力已颇为有限。

F-15E投放GBU-28。
F-15I依靠机腹中线的超重型挂点,可以挂载5000磅级武器;基于F-15EX平台的F-15IA,挂载重量放宽到7000磅。
在应用中,获得制空权并完成防空压制/摧毁作战后,F-15可以对F-16和F-35无法摧毁的目标,使用GBU-28/B等5000磅钻地炸弹进行更具破坏性的打击。这也是以色列近年大量增购F-15的重要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