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公安局被打死,22年后儿子被催缴24万停尸费

2025-09-11 14:47  网易

22年前父亲遭警察殴打致死,相关责任人被判刑,民事赔偿至今未履行。如今儿子被催缴24万停尸费。

"南阳油田总医院的保卫科,他打电话过来说,王福那个停尸费要24万多,放了20多年了要我们出,我们绝对不会出,我们还要上诉,什么都没有解决,民事赔偿没有得到,国家赔偿也没有得到处理。"


文章开头的这段话,是死者王福的弟弟王五,近日在接到南阳油田总医院保卫科电话后,接受采访所描述的。让死者二十多年不能入土为安的原因,是24万元停尸费得不到解决,停尸费解决不了的原因是当年所有的赔偿都没有得到,要想把这件事情捋清楚,还要从2003年说起。

"我父亲在公安局被打死后,警察也被判刑了,后来我叔叔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但被法院给拒绝了。我实在想不通,人是在公安局里被警察打死,法院也判了,为什么不能申请国家判赔偿?我们现在已经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控告。"死者儿子王贺鹏,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那么22年前,王贺鹏的父亲到底经历了什么,他为何会在公安局里被打死,凶手又受到了什么样处罚?

王五:当时王福是去要账去了,公安逮住他的时候,说是一辆三轮车怀疑是他偷的,当时公安局刑警中队他们,就是严刑逼供打的嘛,打的非常的狠,全身上下全部都是伤痕,头上全是包,大腿上全部都是伤痕,然后他们把他送到医院,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一直到现在二十多年没有解决。

根据媒体曝光的诉讼显示,2003年元月18日晚上,汝南县张楼乡姚湾村村民王福,因涉嫌盗窃被留置在泌阳县刑警队一中队,同年元月19日因涉嫌盗窃被监视居住。2003年元月21日上午,一中队队长吕刚及副队长尹新勇、解全芳等人根据王福的供述情况去南阳调查材料,临走时吕刚安排被告人张旭、邹浩看管好王福。


当天下午2点多,被告人张卓酒后与其同学安晓峰(泌阳县棉麻公司职工)一块儿到一中队办公室,张卓见王福被拷在留置室的铁椅子上,便问王福为啥被拷着,负责看管的张旭说"他叫王福,因偷盗被留置的",王福反问被告人张卓是干啥的,并说张卓喝了酒。

张卓听到王福所说之后,上去先打了王福两个耳光,并以让王福老实交代问题为由,用拳头打王福头部、胸部、背部。同去的安晓峰也打了王福两个耳光,这时张卓接到了一个电话,后王福问张卓打够了没有,张卓从一床下拿出一长约70-80厘米,直径约2厘米一头尖形,一头扁形的铁锹杠,多次击打王福的胸部、头部、背部和腿部。在张卓击打王福的时候,张旭、邹浩均没有制止张卓的伤害行为。2023年元月23日下午一点五十分左右,王福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王福被打身亡后,相关部门也做出了一些处理,经最后的决定,张卓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共计28357.5元;张旭犯玩忽职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邹浩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联合王福弟弟的描述,再结合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这其中有很多的疑点,首先王福是否真的偷了别人的三轮车,因已经被打身亡就无从考证了。最大的问题是张卓的身份,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能到派出所内去公然殴打他人,旁边的民警为何又没有做出任何阻拦呢?


被索要24万元停尸费后,王福的儿子王贺鹏也忙坏了,在泌阳过问得不到解决后,又去了南阳,最后又去了驻马店,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按照王贺鹏的描述,反正该做的都做了,就是得不到解决,王贺鹏目前的心愿,就是先把父亲的尸体接回来,先让父亲入土为安,对此泌阳县公安局行政大队一工作人员表示:

"包括后来的尸体,怎么交给家属,怎么处理,这理论上应该是办案单位。我可以把今天谈的这个情况,对领导做个汇报,真是有途径解决了,这个事及早解决更好。"


综合以上所有信息,张卓理论上是没有任何理由殴打王福的,就因为王福质疑了他的身份,说他喝酒了,其便恼羞成怒殴打他人,最后导致王福死亡。当年张卓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按照相关时间来计算的话,他已经出狱好几年了,那么这个天价停尸费到底应该由谁来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