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包养”女大学生12年

2026-01-09 10:35  头条

上海,40岁飞行员马某,结识了18岁女大学生李某,二人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马某为维系关系,给李某租公寓、买轿车,5年内转款700多万。11年后,马某手写700万对账单让李某签字,两次起诉她还钱又两次撤诉,还隐瞒情人关系。第二次撤诉前17天,马某报警称李某诈骗。李某则称二人是非正常男女关系,钱是包养费。

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手写对账单,本来像是两个人私下算钱的"备忘录",谁也没想到最后会变成把人送进看守所、甚至可能进监狱的关键证据。

上海这起案子,说到底就是钱把关系泡坏了,越泡越馊。

一个是阅历很深的飞行员马某,一个是刚出校园不久的女大学生李某,两个人差了22岁,纠缠了11年。

外人一看就知道不正常,可真正刺眼的,不是年龄差,而是这段关系从头到尾都极不对等:一个出钱、一个被"安排",背后是强烈的控制欲。

把时间往前推到2012年,在哈尔滨相遇那会儿,马某已经是四十岁的机长,李某才18岁。

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是平等的恋爱模式,因为钱很快成了纽带,也成了枷锁。后来李某毕业来到上海,住进对方租的高档公寓,名下又有了车,这些东西看着像"宠爱",其实更像是"打包服务"的配套。

马某要的不是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他更在意的是李某要听话、要随叫随到、要按他的规则来。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两人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期间,李某中间还短暂结过婚,马某居然也能"接受"。

这不是大度不大度的问题,而是更像一种"我出钱我说了算"的思维:只要对方仍旧被他控制、仍旧按他的节奏来,别的事情他可以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很难说是正常谈恋爱,更像长期的、带排他味道的金钱绑定。

关系真正翻脸是在2023年。很多人觉得马某接下来的操作很怪:先在微信上各种骂、各种逼,催着本想息事宁人的李某签"借款确认书",然后拿着签字材料去法院起诉要钱,一告还是两次。但更奇怪的是,案子还没真正打到判决,他又自己撤诉。

正常要钱的人不会这么折腾,这种反复更像是在试水温:看看民事这条路能不能把"给钱"说成"借钱"。发现不好转,他就掏出了更狠的那张牌--走刑事路线,说对方是诈骗。

关键点就在这里:第二次撤诉之前的第17天,马某已经先去派出所报案了。表面上他在走民事起诉,背地里却准备刑事指控,这一下确实容易把对方打懵。

到了公安面前,之前那些他"心甘情愿"转出去的钱,被他说成是被李某用各种理由骗走的。比如他声称李某说能内部价买茅台、说去泰国置业、说家里有人换肝急用钱等等。

但问题也马上来了:如果真是诈骗,为什么会在好几年里分几十次慢慢打钱?

而且中间李某还回转过120多万。更耐人寻味的是,马某指控里那笔"买酒"的500万虽然没全部兑现,但他确实收到了21箱酒。怎么看都更像是两个人长期相处中,生活开销、投资、送礼、情感消费搅在一起的一笔糊涂账,而不是典型的"我骗你、你上当"那种干净利落的骗术链条。

这就卡到了一个很微妙的边界:到底是诈骗,还是不正当关系下的自愿给付?李某在里面其实也没怎么装,反而直接承认是"包养关系"。

这话在道德上当然难听,也容易被人骂,但从法律角度讲,它反而可能变成她用来抗辩的一张牌:如果钱是基于双方默认的不正当关系,由出资方自愿给的,那更像"带目的的赠与",而不是借贷,更不等于诈骗。

再加上调查里提到的一些细节:两人银行卡甚至绑定过ETC,资金往来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同状态。这种混同很不符合"骗子-受害者"那种边界清楚的关系。

还有一点也很关键:马某最开始报案时还遮遮掩掩,说只是普通朋友,直到瞒不住了才承认亲密关系。

这个行为本身,就很容易让人怀疑他想利用信息差,把案件往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去定性。

说到底,十一年的关系,哪怕再冷也会捂出一点温度。但当一方觉得自己吃亏了、控制不住了,曾经的亲密就可能立刻变成"反手一刀"的材料。李某作为拿到钱和物质的人,确实也要为自己当初想走捷径、贪图享受付出代价:被刑拘的恐惧、名声的崩塌,都是现实的反噬。

可反过来看,这700多万的来往里,真能简单概括成"全是骗来的"吗?那些没有备注的多笔转账、对不上的汇率差、夹杂在其中的实物交付,都在说明:这不是一笔清清楚楚的"诈骗流水",更像一团把欲望、控制、金钱、情感搅成浆的烂账。

用刑事手段去解决这种纠缠不清的金钱纠纷,确实看起来狠、见效快,但要把证据链做得严丝合缝并不容易。案子最终怎么判还得等法院,但它已经够给人提个醒:把钱当感情,把感情当交易,最后很难有赢家。账本越记越细,心越算越冷,结局往往就是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