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楼下长期无人居住 从阳台翻入屋内把家具搬回自己家

2025-08-15 10:37  头条

浙江绍兴,赵某发现邻居家没人住,持续2个月蚂蚁搬家式搬空对方贵重物品,还顺手牵羊搬走一整套红木家具。邻居回来后,发现大门紧锁,物品不翼而飞,急忙打电话报警,赵某怕罪行暴露,想要打晕邻居拿走监控,结果最后悲剧了。

据总览新闻报道,李大爷原来长期居住在新房里,尽享着安详的老年时光,可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对自己的儿孙的思念更加强烈,于是他想用另一种方式见证温情,那就是与他们的照片。

这些照片被尘封在旧屋中,李大爷也没有片刻迟疑,风尘仆仆赶回了旧屋,可打开门的那刻,他惊呆了,自己客厅的红木家具怎么不翼而飞了?

随后,他静下心来查看家中物品,发现电视机、茶叶、酒、现金等贵重东西也莫名失踪了,这无疑是进贼的征兆,随后,李大爷拿起电话报了警。

在等待出警的过程中,路过的赵某笑着走过来,便和大爷聊起了天,谁知没过多久,赵某便挥起拳头对大爷出手,不料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带走。

赵某交代了事情原委,赵某本是李大爷旧屋楼上的邻居,多次回家发现李大爷家中没有人,所以就起了歹心,而当谈起作案手法时,他更是滔滔不绝。

他交代自己是从阳台翻入楼下屋内的,本来想把值钱物品一次拿完,可是物品数量和重量不得不让他花费2个月,前后作案10余多次。

至于想对李大爷大打出手,完全是怕事情水落石出,自己遭遇惩罚,他甚至想拿走监控器,躲藏自己的罪行。

其实,赵某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那什么是盗窃罪呢?盗窃金额多少构成犯罪呢?

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财物的。

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赵某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最后也判处赵某获刑4年,罚金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