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后 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有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取决于法庭的证据的调查和法律的适用,不排除这种最后的定罪量刑的刑期发生变化。但是总体上看这个案子,其实已经用到了最高刑,然后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其实已经是顶格在适用了。
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只对11名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是又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他们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这次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使他们实现公正,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能够救济更多的被害人受到的损害和权利受到的侵害,然后让更多被害家庭受到的冤屈得到伸张,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