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游客长城刻字,被行拘5日罚款200元

2025-05-20 12:27  头条

近日,八达岭长城景区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南六楼出现刻划行为。景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八达岭派出所,并移交相关线索。经民警详细调查,确定刻划人为张某某和孙某某,两人已返回上海。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与上海警方展开沟通协作,首次启动行政案件异地办案程序。两地警方紧密配合、高效联动,迅速推进案件办理,最终依法对张某某和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张某某、孙某某在长城刻字的行为,情节较重,已构成故意损坏文物的违法事实。

此次事件为广大游客敲响了警钟,八达岭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保护好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责任。广大游客在游览长城时,应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践行文明旅游理念,拒绝任何破坏长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