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嫖娼被抓,公司开人,员工辩称事情发生在下班后,和工作无关,法院:系合法解除(2)

2024-10-23 09:17  劳动报

萧封辩称:

员工手册中关于治安处罚达到严重违反制度的规定,过于苛刻,对于劳动者的处罚明显过重。

嫖娼行为发生在下班后,显然与生产无关。该制度不能约束员工下班后的行为。

法院判决:公司系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分别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有下列情形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公司将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4.1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教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行政处罚者。"

本案中,2023年2月28日,萧封因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公司于2023日4月1日解除与萧封之间的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已履行了民主制定程序,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故公司无需向萧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5961.56元。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驳回萧封的全部请求。

案号:(2024)苏0902民初561号(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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