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亡夫胚胎求试管二胎遭拒 法院终审改判:应将丧偶与单身区别(3)

2025-10-29 13:21  央视网

虽然意见不同,但是最后医院伦理委员会还是做出决定,不同意对李女士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王岳: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系 教授

医学伦理实际它应该属于一种职业伦理,就是医生作为一个专家群体,他有自己的行为规则,而这个行为规则往往可能是要高于法律的行为规则。我经常说法律所规定的规则都是对群体的最低要求。但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他们基于自己的专业性,他们往往会形成高于法律规则的行业规则,比如,判断这个病人能不能做器官移植,因为往往在临床中的具体案例,它是非常复杂的。

法律条文很难对复杂的一个具体案例做出明确的条文规定,那么就要在伦理审查的会议上,大家一起去讨论。如果他的经济条件非常困难,他甚至于是这个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他把这个肾脏如果移植给他的亲人,会不会使得原来是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变成两个家庭的经济困难。所以这些因素的考量明显是。我总说叫情理法,是高于法而又在情之下。

虽然李女士可以理解医院是依照其自身的规章制度做出的决定,但是在丈夫死亡后,李女士还始终将还储存在医院的两个胚胎视作两人唯一的未尽之事,不愿就此放弃希望。因此李女士将医院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