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部门之前曝光的案件就可窥见一斑。网络主播偷逃税的手段五花八门,但主要利用的还是信息不对称这一漏洞。"施正文解释,网络主播的收入来源较多,且交易方式具有多元性,这些数据分散且隐蔽,基本都是由第三方平台掌握,相关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等资源来获取,且得到的信息可能依旧不完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也认为,相关部门不掌握平台内经营者涉税信息,导致常态化监管无法实现,偷逃税操作空间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这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使得资源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一些真正有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但坚守法律底线的企业可能会因成本劣势而被边缘化。长此以往,会破坏整个市场的生态平衡,阻碍经济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步伐。"范子英表示。
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平台应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创新性的商业实践总是领先于法律与制度进程。在面对平台经济这一新兴产业模式时,需要更新治理与监管理念,针对新事物的新特点展开规制创新。
我国平台经济治理正在逐步规范。在现阶段,平台经济从事经营的多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税知识和能力方面较为薄弱,"想要实现该行业的公平竞争,就需要平台的经营者和参与者提高纳税意识,与管理部门一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施正文表示。
具体来看,施正文认为,平台作为连接买卖双方的桥梁纽带,掌握着海量的交易数据与信息资源,这些数据资源用于新业态的常态化监管,既有利于识别偷逃税风险,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因为在他看来,如今的数字平台远不止是允许信息发布任由资源自行匹配的网络中介,也充当着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经济秩序的公共管理者角色。
"平台企业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督促协助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通过履行税收征管义务,平台企业可以降低平台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纳税遵从负担,规范平台经济的税收秩序,防范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有利于改善平台经济的整体营商环境与合规环境。"范子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