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子同居后卖掉其儿子,随后又卖掉了自己女儿

2024-07-26 09:32  头条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一名男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七年半有期徒刑。看完整件事情真的是感慨万千:不能养请不要生,生了换钱这犯法;这俩人把生孩子当挣钱工具了吗?他们不配当父母。

案件概况:2017年,被告人杜某彩与怀孕的冯某娇相识并开始同居。2018年3月18日,冯某娇生下一名男婴。杜某彩和冯某娇之后决定将男婴卖给他人。经过联系,2019年4月12日,杜某彩和冯某娇以2万元的价格将男孩交给了韦某东、林某婵。杜某彩甚至在交易后还向买家索要了3850元的额外钱财。

不久后,冯某娇再次怀孕,杜某彩提议将这次出生的女婴也卖掉。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与宋某江、罗某红达成了2.8万元的交易。2019年12月31日,冯某娇生下女婴,2020年1月3日,杜某彩和冯某娇将女婴交给了宋、罗夫妇。

这件事让人觉得更气愤的是,杜某彩不仅主动发布出卖子女的信息,还积极讨价还价,完全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并且在交易后多次向买家索要额外钱财。因为未婚生育产下一子,不想养就卖人了,这样的"意外之财"滋生了贪念。他们一定认为什么都不用干,一年就能挣个几万,这钱挣的太容易了,这才有了第二个女儿标价2.8万。

如果没有被告,一定会有第3个、第4个孩子出生、被卖。这样的两个人真的不配做父母,他们对自己的子女没有一丝怜爱,完全当成挣钱的工具。朋友们,你们听到过这种离谱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