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值班和女友发生关系猝死,法院判了,属于工伤。此前公司和人社局都不认可工伤的认定,这下判定了工伤,赔偿。
原来此男子是个保安,需要24小时在厂区值班,生理问题自然没办法回家解决,只能在值班期间想办法了。这个时候女友也只能到男子上班的地点,跟男子发生关系了,只要在工作时间,还在上班,那就算工伤了。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公司错就错在让这个保安人员24小时上班,保安室就是工作岗位,保安室也是其休息的地方,他在这个岗位期间发生任何事情,公司都有责任,哪怕这个保安在这个岗位上上班时间超过36个小时,他第37个小时和他的女友发生关系猝死,只要是在这个岗位上,公司都逃不了责任,再怎么说公司愚昧了,不懂劳动法。
想想以前,我和我家那位异地恋,两个人分居,他住在工地的宿舍里,基本几个月也很难见一面,那会有点想法,也只能是网上聊聊天,确实两个人特别难。
热恋期本来就比较腻歪,不像现在这么平淡,两个人亲口噩梦坐一宿,那会是恨不得都粘着对方身上,经常想在一起,难免激动和冲动。有时候也想去他那宿舍呆几天,但工地太乱了,没办法去,只能是忍耐再忍耐了,等偶尔休假再说。异地恋比同城24小时上班还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