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产后拒同房 丈夫为助性3次网购迷魂药

2025-03-03 21:06  头条

在广西南宁横州,苏某和妻子曾拥有令人羡慕的平凡幸福。两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时甜蜜温馨,很快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他们共同规划未来,生活虽不富裕,却充满温暖。

然而,这份幸福在妻子生产后戛然而止。妻子患上产后抑郁症,情绪变得极不稳定,时而悲伤哭泣,时而焦虑烦躁。更让苏某苦恼的是,妻子对夫妻生活变得极为抗拒,曾经的亲密无间不复存在。

起初,苏某试图通过陪伴和沟通来缓解妻子的症状,他耐心倾听妻子的倾诉,帮忙照顾孩子、承担家务,还时常带妻子外出散步,试图让她心情好转。但一切努力都收效甚微,妻子的病情没有丝毫改善。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某的耐心逐渐被消磨,内心的欲望和困惑也愈发强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手机某聊天群中看到有人售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三唑仑,声称这药能让人放松,改善夫妻关系。病急乱投医的苏某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他心想,或许这药能帮助妻子走出抑郁,恢复他们的夫妻生活。

2023年10月,苏某怀着忐忑的心情,添加了境外卖家为好友,第一次下单购买三唑仑,通过国际包裹寄递入境。收到药品后,他满心期待,却又不敢轻易尝试,内心十分纠结。第一次的尝试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苏某没有放弃,又在同年12月和2024年1月先后两次向境外人员购买三唑仑。

但苏某没想到,等待他的不是夫妻关系的改善,而是法律的严惩。警方通过侦查,发现了这个非法售卖精神药品的网络链条,并锁定了苏某。当警察敲响家门时,苏某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经检测,苏某购买的三次药品中,虽均未检测出三唑仑,但后两次购买的可疑毒品中检测出氯硝西泮、咪达唑仑等其他类型毒品。2024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管控更加严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明知三唑仑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三次从境外购买入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考虑到苏某第一次走私毒品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也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