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重复收取遗体套袋费被罚19万余元 涉及3210人次(2)

2025-12-30 17:07  澎湃新闻

涉事企业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2年11月,其控股股东为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弥渡县财政局全资持股。

经初步核查,上述公司2023年至2024年在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在收取 360元/具/次运尸费的同时,按60元/具/次的标准重复收取遗体套袋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5日对此立案调查,由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主要办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事公司提交了《弥渡县清河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取遗体套袋服务费数据整改的情况说明》、《2023 和2024年未收取遗体套袋费用花名册》、《弥渡县2024年9-12月火化费用花名册》及《弥渡县殡仪馆"一站式"收费服务流程单》等材料,证明其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有部分特殊遗体未收取遗体套袋费,且自2024年9月1日起就停止了该项费用收取的实际情况;经核实,该公司2023年至2024年实际收取的遗体套袋费为3210人次、金额192600元。

在调查过程中,前述公司主动向丧属退还了多收遗体套袋费3099人,金额185940元;因其他原因未退还111人,金额 6660元。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3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其在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意见。该局遂于11月21日送达了《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提供退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该局认为,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由于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对未完成清退的多收价款 6660予以没收、处违法所得1倍192600元罚款,以上合计199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