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在今年7.26大罢免投票时,因公开亮票让媒体拍摄,被台北市大安分局依涉嫌违反《选罢法》函送侦办。台北地检署今(6)日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并求从重量刑。对此,赵少康坦言「错愕」,并称自己犯后态度良好,对于检察官主观认定,他无意见。
秀反对罢免罗智强 赵少康:非故意亮票
日前,检方传唤赵少康到案说明时,赵少康受访时说,记者在那么远的地方晃一晃怎知道正面还背面,说他没有故意要亮票。台北地检署并不接受赵少康的辩词,今(6)日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并求从重量刑。
赵少康今天对此表示错愕、我犯后态度蛮好的,提及9月时开庭检察官开庭态度正常,他也一五一十答覆问题,并希望检察官给予缓起诉或是不起诉,承诺自己未来会非常小心,于是"8.26"第二度罢免当天他就没有亮票,未来绝对不会再犯。
赵少康说,这是检察官主观、个人认定,他也没办法。他也说,自己当时没去非洲看大迁徙、留下来投票,当然是反对罢免民代罗智强,所以不需要藉由亮票宣示。赵少康强调自己是不小心的,面对检察官认定,我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