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纳上诉法院最终认定有罪,判处这名现年31岁的男子三年监禁。六年前的一起性侵案,经过上诉程序,原先的无罪判决被推翻。

案子从头到尾并不简单。时间往回拨到2019年,那晚受害人还是个17岁的女孩,人在马切拉塔参加一个交流项目。她和朋友还有两个男人一块儿出去,后来朋友和其中一名男子先走了,留她和另一名男子在车里。那时候对方25岁,事情发生后,她向警方报了案,司法程序就这样开始了。
第一次审判的结果让很多人吃惊。法官当时把几件事拿出来当判断依据,比如说受害人"已非处女",还说她当时没有大声呼救或者持续明显反抗。基于这些,初审认定性侵不成立,被告无罪。受害人及其律师立刻反驳,说她在车里多次拒绝,对方没有停手,她还曾试图推开、出拳反抗。那些陈述都被记录在案,但初审的判断并没有采纳为定罪的基础。

检方没有就此罢休。因为受害人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再加上这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影响,检方提出上诉。上诉庭把之前的证据和证词重新梳理了一遍,不是简单地翻阅笔录,而是去核对事发现场的细节、当事人在当时的互动、以及受害人在事后表现出的身体和心理反应。证词之间有冲突的地方被反复比对,不能说哪一句话谁都不相信,但法庭把重点放回到当时发生的动作和处境上,而不是去衡量受害人的过去或她有没有像外界想象的那样"立刻大喊"。
庭审并不短,控辩双方都提交了更多材料,证人也在不同阶段补充说明。受害人的律师法比奥·玛丽亚·加利亚尼在庭外表示,这个判决是迟来的正义--这是他对整个过程的评价。判决下达后,社会反响很大。前国会议员劳拉·博德里尼对初审裁决公开批评,指出社会在"积极同意"这一观念上还有很大空白,很多受害者因为文化和偏见而得不到应有保护。普通网友也在社交平台表达不满,指责初审中出现的用词和推断里带着性别偏见。
把注意力放到法律实践上,这起案子把一个问题暴露得很清楚:判断"同意"时不能用过去的性经历或所谓"没有大声呼救"来一棍子打死。上诉庭更多看的是现场具体的互动和受害人在当时的处境限制。人在恐惧、孤立、情绪混乱时不一定会像电影里那样高声呼救或持续反抗,这一点在法庭上被反复提出来。细节被一个个核查,包括车内当时的气氛、两人离开朋友之后的互动、受害人的即时反应以及之后的医学或心理记录,这些构成了最终认定的重要线索。
时间线上看,2019年发生的事情,初审判无罪后引来公众质疑并促成检方上诉。上诉过程耗时多年,这段时间里当事人的生活被拖得七荤八素。最终安科纳上诉法院在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适用后,认定被告有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从案发时的25岁变成现在的31岁,这些年对所有当事人来说都不是轻松的日子。
这件案子的几次关键转折点都很清楚:初审的无罪判决引发公众反弹,检方决定不放弃追索,上诉庭将案件重新摆到桌面上,逐项核对证据和证词,最后改变了结论。每一步都有具体参与的人和书面材料,法庭记录里能看见论证的轨迹,不是随口一说就完了。
很多人在看这类案件时会觉得理所当然,现实却复杂得多。庭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份证据,哪怕是一点点矛盾或补充说明,都会影响最终的判断。检方、被告、受害者、律师、证人,甚至社会舆论,都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不同角色。案件现在有了判决,相关的庭审记录和材料还在法庭档案里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