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员工被指“摸鱼”遭辞退 法院判了

2026-06-16 17:12  头条

"离座9分钟,和同事说话4分钟"

"延后8分钟开启电脑"

"看手机,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

看到这些行为,你觉得算"严重违纪"吗?

近日,南京某企业的操作给出了"硬核"答案:算!该企业直接以此为由,定性为"严重违纪"开除了员工。

结果如何?法院不仅判公司败诉,还责令公司向员工支付赔偿金10.8万元。

南京这家企业通过监控发现,某员工存在以下行为:

离开座位9分钟;

与同事说话4分钟;

晚8分钟开机;

提前4分钟离岗。

公司认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构成"严重违纪",直接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员工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观点: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上述行为持续时间短、频次低,属于工作中的一般性违规或轻微瑕疵,尚未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公司仅凭监控片段的"突袭式"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判决结果:

判令公司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8,000元。

这10.8万,是公司为"过度管理"和"程序任性"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