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消费环境升级和"懒人经济"盛行,大家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越来越高,家庭场景消费需求也日益旺盛。雇佣保姆到家庭中从事家政服务也成为了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有时保姆跟雇主还会发生感情关系,甚至保姆还会因为各种原因跟雇主发生一些法律纠纷,就像家住临高的老王就因为保姆处成女朋友借钱不还的事糟透了心。

案情经过
单亲父亲工作忙雇保姆照顾家庭
相处久了保姆变女友
家住临高的老王是一名单亲父亲带着自己的儿子小王一起生活,可是随着工作的繁忙和儿子的成长,对于家庭生活老王有些照顾不过来,所以老王便想着雇佣一名保姆来照顾自己和儿子的日常生活,但是找了好久都不合心意,最后在朋友的介绍下,阿丽到了老王家当保姆,每个月工资5000元,阿丽来到老王家后,将老王家打理得井井有条,老王和儿子也对阿丽十分满意,慢慢地,在相处当中老王对阿丽日久生情,阿丽也没有拒绝老王,两人顺理成章成了男女朋友并同居了起来,在同居过程中阿丽以自己拖欠信用卡贷款需要还款,孩子上学需要费用以及其在海口某学校开设学生托管所需要资金为由向老王多次借款,陆陆续续借款共计为18万余元,在借款期间被阿丽也通过微信转账偿还老王借款总共5.6万余元。
老王感觉自己和阿丽是男女朋友关系,应该相互信任,所以老王每次借款给阿丽都没有要求阿丽出具借条,仅仅只是通过微信借款和银行转账借款的方式借款。在借款期间,老王因为生意原因急需资金周转,便想让阿丽还款来周转一下,可阿丽借口推脱现在自己的钱都放在生意上了,要等等才有现金,可以先和老王算一下借了多少钱,等她周转过来了直接转给老王,然后老王和阿丽便开始结算,阿丽自己书写结算单,写明了阿丽确定了总共向老王借款18万余元,自己已经还了老王5.6万余元,还欠老王13万余元。写完结算单后,阿丽给老王承诺的还款日期,一拖再拖,有一次老王找到阿丽,阿丽告诉老王目前自己经济困难,没有现金,无法偿还老王的借款,老王多次追讨无果,两人的感情也走向了结束,老王无奈之下将阿丽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法庭判决认定借款事实有效
两人共同生活支出认可部分钱款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法庭上老王出示了自己和阿丽的各项借款微信转账借款记录共计13万余元,以及邮政银行转账记录4万余元并贴出聊天记录证明此转账是因为老王的朋友欠老王4万余元,但是因为阿丽称自己需要用钱,老王让其朋友通过邮政银行转账的方式将4万余元转给阿丽(共计18万余元),最后出示了阿丽自己亲手写的结算单和双方的借款录音。
庭上阿丽表示,自己没有向老王借款,如果自己向老王借款,那么老王银应该有借条作为依据,而不是什么结算单,自己也没有到老王家当过保姆,老王出示的微信转账也只是同居期间的共同支出而已,老王在庭上拿出来作为证据的录音是因为老王每天打电话、发微信及短信给自己,阿丽是为了缓和气氛才说出录音的内容,录音的内容不是自己的真实表达,随后阿丽在庭上出示了自己帮老王儿子交学费的单据(共计1万余元)。
临高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在老王阿丽二人同居关系存在期间,阿丽共向老王借款共计为13万余元,老王在此期间均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借款支付给阿丽。因案外人欠老王4万元,老王要求案外人偿还并且将该欠款支付给阿丽。案外人通过邮政银行转账的方式将4万余元支付给阿丽(共计借款18万余元)。阿丽对上述借款均没有约定偿还期限,对支付利息也没有进行约定。
其间,阿丽帮老王的儿子缴纳了学费1万余元,临高法院认为应从借款中扣除,庭审后临高法院判决,老王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借款共计17万余元支付给阿丽,无论老王和阿丽是不是雇佣关系或者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并且老王和阿丽已经进行了结算,并由阿丽亲笔出具一份清单给老王,确认阿丽已经偿还老王借款5.6万余元,临高法院确认了阿丽尚欠老王借款11万余元。老王和阿丽虽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但老王已经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要求阿丽偿还借款,依法判决阿丽在10日之内偿还老王借款11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