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干这事,赔偿110多万!警方重要提醒→(2)

2024-08-01 14:56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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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疏于看管

出行隐患增加

暑假是学生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时段,由于少年儿童危险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监护人疏于看管等原因,都可能让少年儿童在出行时遇到危险。

近日,浙江温州交警在市区执勤时,发现有三名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十分危险。

经询问,这三名男孩的年龄分别是9岁、11岁和12岁。交警调取了相关路段的公共场所视频了解情况。原来,这三名小男孩当天下午在骑行过程中,毫不犹豫地直接横穿路口,最终将自行车骑进了机动车道。

交警随即电话联系了三名男孩的家长到现场,对孩子和家长共同进行了批评教育。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家长误以为孩子会骑自行车,就可以让他们骑车上路了。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陈樟:我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能够上道路骑行自行车的最低年龄是12周岁,也就是说小学大部分的小朋友,其实还不具备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这样一个年龄的要求。

如果说家长没看管好孩子是"疏忽大意",那么在带孩子出行的过程中,放任孩子将身体探出窗外要算是"明知故犯"了。

04

电动车酿事故

致他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2021年10月4日,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萧先生的账号,扫码开锁骑共享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小萧逆向行驶,与驾驶两轮电动车且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夏女士受伤。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夏女士驾驶的车辆为两轮轻便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萧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夏女士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夏女士先后在5家医院接受治疗。司法鉴定机构于2023年7月18日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夏女士因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属于一级精神伤残,即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法院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