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还有亲属 遗产为何收归国有?未来这种案子会越来越多!(2)

2025-03-25 15:22  头条

这两个案子都是去世的人没有法定继承人,但有其他亲属,最后遗产大部分收归国有,小部分给亲属,有人觉得这是不是与民争利吗?为什么不全给亲属?

法律上这些人虽然是亲属,但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按《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定继承人以外,如果死者的兄弟姐妹先去世,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侄子女、外甥子女可以代兄弟姐妹继承。注意,符合条件侄子女、外甥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叔舅姑姨的遗产,但反过来叔舅姑姨不能代位继承侄子女和外甥子女的遗产。

只要还有法定继承人,不管是第一还是第二顺序,遗产正常都有人继承,不会收归国有。或者没有法定继承人,但立了遗嘱,遗产也是按有效遗嘱处理。但如果既有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按民法典规定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赵女士和葛老伯在世的亲属都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们也没立遗嘱,所以,按法律规定他们的遗产确实应该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