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虽然确切的时间难以考证,但在史前文明中已经存在。商朝时期,殉葬制度仍然存在。在考古发现中,专家在商朝墓穴中发现了大量殉葬的尸体,其中以女性为主,多为墓主人的妻妾和侍女。
到了秦朝,秦献公废除了这种残忍的制度,使用陶俑替代活人殉葬。然而,这一制度的废弃并非一蹴而就,在汉、宋时期废止,而在明朝重新出现。
朱元璋和朱棣去世时,都带走了大量妃嫔,直到清朝康熙帝终结了这一不良风俗。
殉葬方式包括死葬、箱殉和活葬等,每种方式都十分惨烈。
死葬常常采取强制手段,让人服下白绫自杀或在食物中下毒。皇帝喜爱的妃嫔可能被迫服用水银,以保持其面貌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