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担心隐私泄露或不当使用!官方回应建议建立单身男女信息库

2024-12-07 13:36  昆明日报

据报道,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单身数据库,助力脱单"为人口红利添砖加瓦的建议》时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

当骗婚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当地民政局此举,称得上是"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们也知道,出发点好不意味着结果就一定好,好心办坏事现实中也不少,尤其涉及公共服务,面向广大群众,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再三考量。

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就进行提醒。此举固然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骗婚问题的发生,但同时也存在三个疑问:

一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正如当地民政局所言,"单身男女信息属个人隐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部门或单位不能私自收集全区或全市单身男女信息,并建立数据库。"既如此,这样的善意提醒,会不会侵犯到个人隐私呢?

二是涉嫌给人贴标签,犹如"一次不忠,百次不容"。当地民政局在回应中称,今年共对3名闪结的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事后经了解,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这一方面的确是做了好事,让男方进行了风险规避,但另一方面是否也剥夺了女方"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是否意味着,只要女方有"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在当地都很难再结婚了?而这样的过错认定,更像是法律上不成立的"有罪推定"。

三是会掉进逻辑无法自洽的尴尬。此举在网上引起关注之后,有人点赞,也有人存疑。例如,有人说既然多次闪婚闪离都会提醒,比这种情况更严重的家暴、犯罪等问题,是不是也该婚前提醒一下?既然女性闪婚闪离会提醒,男性闪婚闪离是不是也要提醒,如此才公平公正?多次闪婚闪离就提醒,"多次"究竟是几次,是不是三次以上就算多次?这些问题显然问的还是有道理的。

需要看到,不管是提供公共服务,还是制定公共政策,既然是做决策,有利就有弊,最终很难做到十全十美,往往是在利弊之间进行一种选择,努力做到利大于弊。而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更是决定了不能搞"一刀切",因为"一刀切"可能会解决一些问题,但常常又会带来新的更多的问题。不管怎样,需要三思而后行,不能随意的干预,同时要相信老百姓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