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00元的手表,被女儿600元贱卖,一审判赔14000元!上诉人坚称自己只赔1000元?
"她女儿一看就成年了,还写了身份证号给我!"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中院立案二庭,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庭时,上诉人情绪激动,一度让调解陷入僵局。然而,经过多次调解,买家最终赔偿66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上诉人为何如此激动?原来,这起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让他觉得"冤枉"。买家认为,卖家的女儿已经成年,且提供了身份证号码,交易过程中不存在误导。然而,卖家坚称女儿未成年,要求赔偿更多。在开庭前,负责审理此案的六盘水中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杨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并不复杂,于是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在此次案件中,案发经过如下:未成年的被上诉人女儿,年龄介于14至18岁之间,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亲一块市值达36600元的手表仅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原告,随后,原告将表转手他人,导致手表无法追回。初审判决责令原告赔偿超过14000元。原告对此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进而提起上诉。
杨梅回忆庭审情形时表示:"上诉人在庭审现场情绪显得十分激动,反复强调认为被上诉人的女儿看似成年,且他咨询过几家寄卖行,均被告知手表为假货。他转卖手表仅获得1000元,因此认为自己只需赔偿该金额。上诉人坚称,若判决金额过高,他将不予任何赔偿,并让被上诉人自行承担执行责任。"
"上诉人情绪激动地说个不停,最后他说调解也只同意赔1000元。"杨梅法官回忆道。面对双方分歧巨大的情况,她暂时打消了庭前调解的念头。那么,这起案件是如何在杨梅法官的调解下实现大反转的呢?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从涉案手表的价值出发,显然与被告女儿的实际年龄及心智成熟度不符,因此原告主张免除责任的要求及其论点无法获得支持。然而,考虑到原告对案件当时的理解,她不太可能接受判决结果,同时也不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为了更有效地推进案件解决,法官决定在庭审结束后,再次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首先,杨梅法官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发现卖家女儿虽然提供了身份证号,但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并未明确提及年龄问题。此外,卖家女儿与其表姐一同前来,两人均看起来已是成年人,这个给买家(上诉人)造成感官上的误会。
为了打破僵局,杨梅法官决定从情理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被上诉人愤怒的背后,是对女儿管教不严的懊悔。
"我在乎的不是赔几千元钱的问题,关键是要让他长教训!"被上诉人的愤慨中,透露出对女儿的爱与责。杨梅法官抓住这一点,巧妙地将心理学中的"共情"融入调解过程。
"如果你们是对方,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杨梅法官的一席话,让双方陷入了沉思。在法官的引导下,买家逐渐理解了卖家的顾虑,而卖家也意识到自己的诉求可能过于苛刻。
经过两小时的耐心讲解、以案释法,上诉人终于松口:"我明白你们解释的问题了,但我只有能力赔偿6000元。"最终,在上诉人的真诚道歉下,被上诉人表示谅解,双方达成了赔偿6600元的共识。
36600元的手表,不再是简单的物品,而是承载着教训与反思的载体。
这起案件背后,是杨梅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和高度的职业素养。她以真诚的态度,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充满温度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