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车上路迎来“4必查”!违者最高扣12分

2025-04-30 20:37  头条

4月15日起,全国摩托车、电动车迎来"新规",事关10亿骑车人!从4月起,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使用有新变化。除了佩戴头盔的规定,还有"3不带"要求,交警采取"首次警告、再次处罚"措施。

首先是禁止携带遮雨棚(遮阳伞)。如江西黎川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持续至2025年4月30日,对电动两轮车非法加装遮雨棚(遮阳伞)处罚500元。

随着气温回升,各地都在持续整治此类非法加装行为。其次,不得携带"多余"电池。因电动自行车速度和续航有限,非法加装电池现象增多,一旦被查获,驾驶人和商家都将受罚。在江苏,自4月15日起有更详细规定。

无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处200元罚款;驾驶无牌照电摩上路,处200元罚款、扣驾驶证9分、暂扣车辆。

骑电摩闯红灯罚款100元、记1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牌照按非机动车处罚50元;骑电动车不按规定戴头盔罚20 - 50元。

骑电摩不按规定戴头盔罚50元并扣1分;电摩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按规定交保险,处最低保险金额双倍罚款;将电摩外借无驾照人员驾驶,处200 - 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除2019年前购买且悬挂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外,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