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补贴!(2)

2026-01-23 09:20  华商报

补贴范围涵盖老年人日常照护所需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中的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康复护理等17项,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通过申领补贴活动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

据了解,12月25日,民政部、财政部召开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动员部署会,拟在全国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介绍,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起草了《陕西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目前,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887万,老龄化率22.4%,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随着全省高龄老年人数量逐年增长,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失能老年人主要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部分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据测算,全省约有100万左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与自理老年人相比,他们的照护需要投入更多时间精力,也带来更多的支出负担,让许多家庭承受着较大压力,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李平介绍,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目的是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一方面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支付压力,另一方面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补贴时段。从2026年1月开始,暂定为1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陕西,只要长期居住在陕西,而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申请补贴。

为了避免部分老年人重复享受补助,有三类老年人不能申请:一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二是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三是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