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方陆续推行"取消公摊"的房地产激励政策,也就是商品房销售按照建筑内面积计价,买多少平建筑内面积就是多少平,多年来饱受诟病的"公摊面积"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人民日报发声评论道: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就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购房"所见即所得",既尊重了知情权,让市场更透明,还挤掉销售"水分",降低购房交易成本,有助于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好政策要落好,配套管理制度也要跟上,增强消费意愿,建好房子,提升居住品质,才能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公摊面积"多年来一直是购房者痛恨的东西,作为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一直都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取消,但当真正推出这样的措施的时候,人们却表达了担忧,这是为什么呢?
有人认为,取消公摊是好事,但取消公摊以后一系列关联的问题必须要解决,比如之前已经买了房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是包含公摊面积的,如果流入二手房市场,其中的公摊面积是算在内还是要取消,如果取消对当初的购房者是否公平,有没有合理的价格浮动区间。另外,物业费、暖气费、电梯费等都是按房产证面积算的,以后再交这些费用的话还交不交公摊面积的费用?
还有人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就算是取消了公摊面积,但购房的价格是一个大问题,开发商肯定不会好心做慈善,开发商必然会将公摊区域的成本加到房屋的卖价中去,而且只会多算不会少算,购房者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此一来,取不取消实际上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有网友用了一道数学算术题很形象的作了表达,"5×4=20和4×5=20"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样的,对于购房者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花的钱并没有减少。
从现实的情况看,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毕竟对于开发商来讲,无利不起早,怎么可能将公摊面积好心送给业主呢,成本肯定会加进去的。对于购房者,信息是不对称的,加没加进去购房者根本无从得知,因为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开发商定的,购房者除了接受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该掏钱还得掏钱。
有人可能会问,那就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规制开发商让购房者花的钱物有所值吗?其实这是非常困难的,不管措施如何的细致全面,开发商也是要赚钱的,不然谁愿意开发呢,他们依旧会想尽一切办法将能算的费用全部算房价里面,这个操作的空间还是在开发商手里。
那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呢?办法倒是有的,但目前还没有看到有效的实施。比如,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应该有一个区间限制,在限制范围内,拿地的成本、建造成本等等进行公开,算上合理的利润,然后定房屋的售卖价格,接受监管单位和公众的监督,但这样肯定会动了很多人的奶酪,怕是无法实现。
因此,人们对于"取消公摊"的利好消息并没有表现出很高的热情,也没有抱多高的期望值,这恰恰说明过去大家已经被房价和公摊面积伤的太深了,已经见怪不怪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俄日什么过去很长时间了没有去解决,这才是要思考和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