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所以要保持这样的发射节奏,是因为商业航天领域存在不可逆的国际资源限制。地球上空的近地轨道空间与卫星无线电通信频段,并非无限供给的公共资源。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现行规则,低轨卫星所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和轨道位置,基本遵循先申报、先协调、先使用的国际惯例。

国际电信联盟对卫星星座设置了严格的时间约束规则,通常被称为里程碑核销机制。
一个运营实体在向国际电信联盟正式提交卫星星座频谱申请之后,从提交申请起算,必须在7年内发射首颗卫星并正常运行90天,9年内完成申报总数的10%部署,14年内完成全部部署。
如果在约定时间节点未能达到相应部署比例,国际电信联盟将按照实际在轨数量核减申报规模,严重情况下可能丧失频率指配的保护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