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份湖北黄梅县发生了一件让人揪心的事儿。有个男人叫洪某,走路时发现路边一个女人举止不太正常。他掏出蛋黄派哄人家去车棚,后来被查出想实施侵犯,但因为对方身上味道太难闻中途放弃了。
法院判洪某犯强奸罪,关了九个月。法官说这女人是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压根不懂反抗也没能力拒绝。洪某明知道对方状况还动歪心思,虽然没得逞但已经算犯罪既遂。网上很多人讨论这事,有人说应该研发防狼臭味喷雾,还有人回忆自己前女友有狐臭确实熏得受不了。
洪某自己说是因为实在受不了气味才停下,但法律认定他本来是要继续的,停手只是因为嫌弃味道。这就属于犯罪过程中无法控制的因素,不算主动放弃。受害者家属拿到判决书后没再说什么,可能觉得总算有个交代。
现在黄梅县街道上的车棚都贴了告示,提醒大家遇到异常情况报警。那个被侵害的女人经过鉴定生活无法自理,现在住进政府资助的疗养院。当地妇联最近开始组织残疾人安全讲座,教怎么识别危险,不过具体效果还不好说。
有律师解读说,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开始实施侵犯动作就构成犯罪,不管最后成不成功。洪某即使没完成,但已经动手脱衣服这步算是"着手实施"了。法律条文写得很清楚,针对无性防卫能力的人更是会从重处罚。
网上出现各种声音,有人说判太轻了应该坐更久牢,也有律师解释认罪认罚可以减刑。卖防身警报器的商家在社交平台发广告,推荐几款新产品。有网友建议警方加强夜间巡查,特别是有车棚杂物间的地方。
案子曝光后,黄梅县法院接待了好多来参观学习的人。工作人员介绍这个案例常被用来讲解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司法部门还联合社区做了好几场普法活动,用方言讲法律知识。
洪某家人一开始觉得冤,后来法院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才接受判决。他妻子说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但还是会配合执行。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写过几封信,内容主要跟家里人说别担心。
关于用气味自保的想法,有化学公司回应在实验室里做过类似研究,但量产困难。毕竟要考虑安全性,不能让喷雾本身对身体有害。有医生警告说,万一味道太刺激反而可能激怒对方。
事情过去一年了,黄梅县没再发生类似案件。那间涉事车棚后来被拆除了,改成公共健身器材区。路过老人偶尔会念叨当年的事,多数年轻人只在短视频里看过相关报道。
整个事件让很多人意识到特殊人群更需要保护。现在街道办给每个智力障碍者家属发放了紧急联系卡,上面有24小时求助电话。但具体能起到多大作用,还得等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