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三名男子和女子在烧烤摊吃完宵夜后,答应不碰女子,将女子哄骗到公寓,接着不顾女子反抗,将其从厕所拉出,轮流与其发生了关系。一个月后,女子因不堪受辱,投江自杀身亡。她手机内创建的备忘录,记录下了她被胁迫的经过,掀开了这起案件的面纱。案件叙述
事情发生在2023年6月15日,万某(2003年出生)和潘某福(2002年出生)两名00后男子心怀不轨,两人密谋将黄某某带到了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一处村里的烧烤摊喝酒,意图将她灌醉后再实施犯罪。期间张某背(1998年出生)也被他俩叫了过来对黄某某劝酒,在三人轮番对黄某某劝酒之后,即使黄某某不想喝酒,但是酒杯仍他们三个强行塞到手中,最终黄某某被灌得失去了意识。
当天晚上,三个人将喝醉了的黄某某带到了当地的一个公寓,张某背强行将躲在房间厕所里的黄某某给拉出来,不顾黄某某的反抗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并且他还示意万某、潘某福一起对黄某某实施奸淫,万某也是听从了张某背的提议,强行与黄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而潘某福则因为害怕,所以没有对黄某某实施奸淫行为,但是他却全程参与并协助了整个计划。
在黄某某酒醒知道自己遭受侵害之后,她的内心痛苦不堪。三人怕事情败露,就对黄某某恐吓,告诉她不许声张、报警,黄某某因为害怕连累家人,也只能默默忍下屈辱,但是她将被胁迫的经过悄悄的记录在手机备忘录里了。
一个月后,也就是2023年7月16日这天,黄某某实在无法忍受身心的双重折磨,绝望之下的她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自杀身亡了。
判决结果
因为有备忘录里的证据,三人很快就被抓捕,三人也是很快就交代了事实。
一审判决:2024年6月6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万某、张某背、潘某福三人构成强奸罪,张某背被判处无期徒刑,万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终审判决:一审过后,张某背和潘某福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9日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
个人对判罚结果的分析
因为三人都构成强奸罪但判罚各不相同,这才引起了争议。
三人之所以会判罚不同,是因为他们犯罪行为实施情况不同。
张某背:在该轮奸案中,不仅自己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还示意万某、潘某福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起到了主要的组织、教唆作用,他的行为的主动性和主导性非常强,主观恶性极大。
万某:万某积极参与了轮奸行为,强行与黄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但是相较于张某背,他在犯罪过程中的组织、教唆等情节较轻。
潘某福:潘某福虽然也全程参与并协助了整个计划,但是因为他害怕了,所以并未直接实施奸淫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属于从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具体情节,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进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