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费者买到"超前生产日期面包"的消息引发不少人关注。一名男子在购买面包时发现,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1日,而他实际购买的时间在2月份,也就是说,这款面包还没到生产时间,就已经在市场上销售了

事件回顾:面包"穿越"了?
据媒体报道,2月9日,江苏常州一名男子在购买面包后,赫然发现保质期标签上出现了"穿越"现象--生产日期竟是2026年3月1日。该男子表示,他早上准备吃面包时,偶然看了一眼生产日期,结果越看越不对劲,生产时间竟然是3月1号。他当场就懵了,确认了手机日历后,确定不是自己糊涂,是这面包的日期真出了问题。事后他联系了卖家,把这事也发到了网上。商家很快给了解释,说是打印错误,已经和顾客协商处理好了,也做了些赔偿。

商家回应:已协商解决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涉事商家迅速作出回应,解释称这是由于包装标签印刷环节出现了问题,属于日期打印错误。商家表示,目前已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完毕,消费者接受了这一解释,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该事件随后被多家媒体报道,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
网友热议:这波操作真"下头"
此事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这波操作让人看不懂,甚至有人调侃道:"这面包是穿越来的吗?"有网友表示:"如果是失误,为什么不敢按欺诈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果商家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还有网友质疑:"这次是日期打错了,那别的地方呢?原料、储存、卫生,这些看不见的环节,是不是也能这么'一不小心'?"

法律解读:打印错误还是欺诈?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泰州的"面包事件"中,消费者正是依据此条款进行维权。
然而,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曾表示,标签、说明书问题是食品安全纠纷中常见的争议问题。如果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故意错标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标示的内容,就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但如果是标签、说明书瑕疵,且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则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行业乱象:食品日期为何频现"早产"?
据中国质量报此前报道,知悉行业内情的人士揭秘,相比于对已经标好的日期进行涂改,食品企业让日期"早产"更安全,也更有利。在一些食品企业看来,"早产"食品可以多卖些日子,即使库存时间长一点也不怕。而将一天生产出来的食品标注"早产"程度不同的日期,可以更大批量运往销售市场,这样既可以节省运费,也可以保证每天都有"新货"。而且,日期不同往往意味着批次不同,这样即使某批次食品被查出问题,其他批次食品也容易蒙混过关,从而减少损失。

结语
常州面包事件以"打印错误"和"一点赔偿"告终,这熟悉的处理方式让人不禁想问:下次会是什么借口?又会是哪个消费者"中奖"?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更有效的治理路径,如江苏无锡试点"阳光印码"系统,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接入视频监控,实时记录打码过程;广东佛山推出"电子溯源标签",消费者扫码即可查看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流程记录。当食品日期的墨水能像它的重量一样实在,当每个数字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舌尖上的安全"才真正落到了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