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顺义一身穿名牌女子到某家彩票店连偷5本价值4800元的刮刮乐,中奖1200元,涉案金额共6000元,目前该女子被刑拘。
因为该女子是店里熟客,经常在店里消费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老板对其警惕性低,带她到柜台内自行挑选彩票,结果该女子贪心作祟,做下此案。
彩票面值4800元,中奖1200元,案值6000元,这账是咋算的呢?
在这起盗窃彩票案件中,涉案金额是按照彩票面值以及盗窃时可能产生的孳息、奖金来计算的。
该女子盗窃了价值4800元的刮刮乐彩票,这是彩票本身的面值。之后她刮开彩票中奖1200元,虽然彩票本身购买后就有中奖可能性,但当她实际刮开并中奖后,这1200元奖金就属于盗窃行为可能产生的收益。
女子盗窃彩票后中奖的1200元需要归还吗?
女子盗窃彩票后中奖的1200元需要归还。
一般情况下,盗窃他人彩票后中奖,彩票的所有权应归原所有人。盗窃行为本身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即使盗窃者因该彩票而中奖,也不能合法地享有奖金。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会将彩票及中奖奖金一并归还原所有人。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所以该女子不仅要归还盗窃彩票本身价值4800元,对于中奖所得的1200元奖金也需归还给彩票店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