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令来了!国家急了,严禁机关国企当“老赖”,什么信号?

2025-06-04 09:46  头条

催债令来了,国家动真格了。2025年6月1日,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中国政府正在以法治手段全面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顽疾",推动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拖欠之痛:中小企业呼吸困难,国家重拳出击

长期以来,"被拖欠"几乎成为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标准风险",尤其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机关单位和大型企业往往利用体量优势和制度空档推迟付款,造成"上游盈利、下游断血"的结构性不公平。这不仅削弱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链稳定性,也对就业、创新活力和市场信心带来消极影响。

新《条例》的出台,正是对这些市场关切的正面回应。多位专家指出,本次修订不仅提升了法律的可执行性,更通过"公开曝光+信用惩戒+审计监督"的三位一体机制,将"机关国企不得当老赖"从倡导上升为硬性规定,意味着制度层面真正开始为中小企业撑腰。

60日红线划定:不给借口留空间

新《条例》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是对付款期限的严格限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必须自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付款。这一"付款红线"不仅压缩了长期拖欠的空间,还为企业提供了可追责的明确依据。

同时,《条例》还强调,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先期垫资建设。这一条款直接切中工程领域的"垫资顽疾",有望改变"工程干完,钱迟迟不到"的恶性循环。

"阳光披露+信用惩戒":制度铁拳出击

为了加大对违约主体的震慑力,《条例》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每年须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与金额。此举不仅让"拖欠账款"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也为社会监督提供渠道。

此外,被依法认定为失信的单位,其信息将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能面临招投标资格限制、融资受阻、被监管部门约谈等多重惩戒。审计机关也被赋予监督权,对付款行为进行法定审计,形成闭环式问责。

终结"以大欺小":司法护航公平交易

针对企业间常见的"霸王条款",《条例》还特别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明确: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设卡付款",以第三方未付款为借口拒绝履约。这一司法解释的落地执行,有望终结长期以来的"链式赖账"怪象,打破不合理交易链条。

推动盘活与增长:治标更治本

值得注意的是,治理拖欠不仅仅是为中小企业"清账",更是倒逼政府和大型企业提高运营效率、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流转。"不拖欠才是效率,不赖账才能稳增长。"专家指出,资金链条的通畅,是经济运行顺畅的前提条件,新《条例》的深层次价值正在于通过法治促进整体资产盘活、项目提效和经济信心重建。

强制执行不是终点,公平生态才是目的

新《条例》实施,标志着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正式进入"强监管、重问责"新时代。法律保障、制度惩戒和社会监督共同构成了一张"护企网",不仅让那些赖账成性者无所遁形,也为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公平注入新的制度动能。

中小企业不是"配角",它们是市场最活跃的细胞。国家发出的"催债令",不仅是一场清账行动,更是一场制度层面的信号释放:谁不讲信用,谁就无地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