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47岁老光棍强行和30岁女邻居发生性关系,就因为她是老实人,结果栽了

2025-04-02 11:05  头条

真是荒唐的入室强奸!电视情节都想不到这么设计!

广西男子色欲熏天,事发当晚喝了不少酒,趁着酒劲跑到垂涎已久的女邻居家里敲门欲行不轨,看女邻居不开门却心生一计,来个"调牛离山"计,将女邻居家的牛牵出来,趁女子出门栓牛后进入其家里,然后待女子返回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女邻居事后没报警,尝到了甜头的男子第二天晚上想再来一次,这次却栽跟头了。

案情经过:

广西河池32岁男子陈某,平时就生活不检点,又爱喝酒,经常会趁酒胆借机会调戏妇女占便宜,村里的女子都知道他的德行。

而女邻居兰某长相俊美,陈某对其垂涎已久却一直没有机会靠近,兰某也听别人说过陈某好色,所以也会有意不与他有太多的接触。

案发的当天陈某又喝了不少酒,吃饱喝足后精力旺盛的陈某欲望高涨,这回他想到了女邻居兰某,他产生要与兰某发生性关系的想法。

于是他来到了兰某家门外,嘴里喷着酒气把兰某的门拍得"砰砰"响,要求兰某给他开门,兰某在屋内往外看到满身酒气的陈某,就知道他找自己没有什么好事,这大晚上的让他进来保不准会生出事端来,于是拒绝给陈某开门,并叫他赶紧离开,自己要休息了。

但陈某并不甘心,依然在外面叫唤,兰某任由他怎么叫,怎么哄就是不开门,陈某看兰某不为所动,于是往后退了几步观察了四周的环境,发现也没有地方可以翻墙而入,就在这时却看到兰某喂养的一头牛在院子外面的牛棚里,他顿时想到了一个好计谋。

他假装要离开,对着门里面的兰某感道:"我走了啊。"

随后假意离开,却躲在牛棚里,一会悄悄把牛给牵了出来在兰某的房外来回经过制造出像有人偷牛的动静来。

兰某看陈某离开后松了口气正要躺下睡觉,没一会却听到外面的牛棚有动静,一会还看到自己的牛在院子外面走过,她心里一想,坏了,竟然来了偷牛贼?

她赶紧出门查看,陈某看兰某一出来就赶紧躲了起来,兰某看到牛站在门外面却没看到有人,误以为是牛自己挣脱了缰绳,于是把牛牵了回去重新栓好,而陈某就趁兰某栓牛的这一会快速地窜进了兰某的屋子里。


资料图

兰某栓好回到屋子里把门关上,刚转过身来就被站在屋子里对着她笑嘻嘻的陈某吓了一大跳,她惊叫了一声气得问陈某什么时候进来的,陈某却不正面回复,肆无忌惮地坐了下来找兰某讨茶水喝,说要解酒。

兰某怕陈某在家里被外人知道影响不好,叫他喝了水赶紧离开,但是陈某死皮赖脸地借故留下来就是不走,说要在兰某中留宿一晚,眼看也很晚了,兰某又困得不行,实在赶不走陈某也没办法了,于是兰某让陈某睡厅里的沙发,自己回到房间关灯睡了。


资料图

陈某在兰某睡下后不久,听到兰某响起了轻微的鼾声,知道其已入睡了,已经按捺不住的陈某快速地走进了兰某的房间,快速地把自己脱了个精光就钻进了兰某的被窝里,搂着兰某就要与她发生性关系,兰某被惊醒看到浑身赤裸的陈某钻进了自己的被窝,吓得想要挣脱陈某的搂抱,但在力量悬殊之下她没一会就败下阵来,她慌张地求陈某别乱来,但这时的陈某哪里会让让到嘴的鸭子给飞走了,他不顾兰某的哀求,按住她的身子强行进入,随即强奸了兰某,而在整个性交的过程中,兰某除了有正常的生理反应而发出动静外,并没有作任何的呼救,她担心这种事情被外人知道,非常地丢脸。

事情结束后,兰某把陈某从屋里赶了出去,兰某觉得这种事情要是传了出去,自己也没脸见人,把陈某赶走之后,她也没有报案,把这件事情隐瞒了下来。

但是没想到这个陈某偿到了甜头后却忘乎所以了,他以为兰某不声张是默许了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他满以为有了第一次,那么有第二次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于是他第二天晚上又来到了兰某的家里,看到前门紧闭,往里面感了几声没听到回应,于是他决定从后门进去,这时候兰某正光着身子在里面洗澡呢,突然看到陈某从后门跑了进来,这回兰某气得火冒三仗,这陈某也太嚣张了吧,欺负老实女人是吧?

兰某这回可不惯着他,随即她立马扯着嗓门大喊救命,有流氓!周边的邻居听到兰某的呼救,纷纷跑了过来捉人,陈某看大事不妙,拔腿就跑。

在邻居们的支持下,为了防止陈某贼心不死再来骚扰自己,兰某决定报案,于是陈某最终被公案机关抓获,到案后陈某为了脱罪,一开始还声称第一次并不是强奸,是兰某自愿给他留宿,随后发生性关系,她也没有呼救,是属于自愿的。

但经过调查确认,陈某的说法并不成立。

随后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陈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网图

强奸罪:

 

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存在两个关键点:第一是否发生性关系,第二性行为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主观意愿。

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其与兰某发生了性关系,这与兰某所述情况一致,因此判定陈某与兰某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那关键点就落在了其行为是否违背了兰某的主观意愿,是在兰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行的。

本案事实:

回归到本案,陈某第一次想方设法有预谋地进入兰某家里伺机对兰某实施强奸,在这过程中兰某极力反抗,在言语上进行训斥,并奋力反抗,很显然陈某是使用了暴力手段实施了对兰某的性侵犯,虽然存在陈某所述:兰某在这过程中并没有呼救,甚至在陈某进入体内后放弃了反抗并产生相应的生理反应。

但这并不能影响对强奸行为的判定,陈某的说辞只是对"强奸定义"的误解与片面理解,强奸行为体现的使用手段只停留在暴力,胁迫上面,而忽略了"其他手段",也就是要考虑是否存在其它的因素影响到受害者"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不知反抗"。

兰某当时的情形是处于因害怕事情让第三者知道而感觉没有脸面见人,而不得不忍着不呼救,但是这并不代表愿意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在这过程中的生理反应更是无稽之谈,因此陈某的行为完全是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一般量刑都是有期徒刑三年起步,强奸罪是重罪,一般会从重处罚的,如果有量刑从轻情节,可适当减刑,但是减的幅度并不大。

从陈某的情况来看,其刑期基本上在三年-四年之间。


网图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陈某为了性侵女邻居,竟然用上了兵法《三十六计》之"调虎离山",但是他的小聪明没有用在正道上,却用在了作奸犯科上面,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