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校长与离婚女教师恋爱,被女教师前夫知晓,认为他们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在网上发布相关内容举报。男校长选择报警,女教师前夫以及传播者被拘留。随后,男校长被免除职务,调往另外的学校,女教师也被辞退。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竞聘工作时,被免职的男校长才发现自己还在当年的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认定不合格,由此影响晋升。
据华商报报道,针对这名男校长反映的问题,当地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回应称,当时在接到举报后,区纪委就进行了立案调查,核实后,将其免职,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这一处分决定,其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可直接认定为师德不合格。该处分当时已送达本人,并在校内张贴。该负责人还称,当地对师德师风一直抓得较严,也持续与其保持沟通,但对方不认可,目前其所在学校岗位晋升工作已暂停。
而最新消息是,当地区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当地领导已亲自安排,将由区纪委启动特殊事件的处理程序,重新梳理此事的处置流程。
师德师风当然应该"严抓",对于教师违反教师行为准则的行为,就要"零容忍"。但是,在对教师进行师德评定时,要按规定流程,向当事人反馈师德认定结果,保障知情权与申诉权。对教师进行师德处理,要有合法的依据,且要坚持合法的程序。
据报道,当地纪委给予其处理的理由有二,一是他在和前妻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期间,又和在该校担任会计已离异的女教师发生男女关系。他所称的"考虑工作原因没有公开与韩某的恋情"的说法存疑。二是他在填报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档案中不如实填报其已离婚事实。由于他担任学校领导,且是党员,给予他免职以及党内警告处分并不冤。这一处分也进行了公示。
问题出在教育部门直接根据这一处分,认定其师德不合格。这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当地教育部门在回应时提到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是在2025年9月才由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而对这名男校长的师德不合格认定是在2024年就做出的,那么,当地究竟依据哪条规定做出的认定?
其实,教育部于2018年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教师要"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由于这名男校长违纪,他在师德评定中很可能不合格。但必须严格走认定的程序。
其二,教育部门并没有把师德不合格认定结果,告诉当事人。在教育部门看来,这一认定有法律依据,并认为当事人本人应该知道,因此很有可能没有把认定结果告知本人;而其本人认为只要接受了免职和党内警告处分,不会涉及到师德认定,并影响到今后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称评审。鉴于师德不合格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这一认定是需要告知本人的,不能默认为当事人知道这一认定,如果教育部门当时没有告知这一认定结果,是涉嫌违反有关师德认定的程序的,没有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申诉权。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如果当地教育部门没有把师德不合格的认定结果在规定时间中告知其本人,这是没有遵守有关规定的。
在处理教师师德问题时,当前确实也存在教育部门应对舆情"快速处理"的问题,有的甚至在师德问题曝光、引发舆情后,一天之内就对涉事教师做出"严格"处理,但从处理的流程看,是不严密的,具体就包括没有举行听证会,听取涉事教师本身的申辩;没有给涉事教师申诉的机会等。
教育部门、学校既要严抓师德师风问题,又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严抓师德师风,应该是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零容忍",也要有严格的程序,如此才能强化每个教师的师德规范意识。当地已经明确,要重新梳理此事的处置流程,希望此事的处理,能提高各地教育部门的现代治理能力,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