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患艾滋病男老板与卖淫男发生性关系被判刑

2024-10-10 13:13  头条

"传播性病罪"似乎很遥远,但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或多或少也听过一些这方面的故事。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人染性病后心生怨恨,出现了报复社会的心理。

有媒体报道了上海一名41岁男老板故意传播性病获刑的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了这份法院的判决书,此事内容属实。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2021年10月20日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当年41岁(1980年出生,福建厦门人)的某医疗器械老板明知自己是一名艾滋病感染者,还故意找另外一名男子嫖娼,最终获刑6个月。

 41岁男子甘某某在上海经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担任该公司的负责人,按理说经济条件不差,生活也过得去。然而,没想到的是,这是他第二次坐牢。

 判决书显示,早在2015年,甘某某就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13个月。2021年3月,甘某某在上海市金山区的一家酒店内,和一名卖淫的年轻男子杜某发生性关系并支付嫖资。

2个月后的5月21日,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至于这两个月内发生了什么事,不得而知,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判决书内并未公布详细内容。即便如此,外人也不难猜测,有可能是杜某事后发现自己染病才报案,最终将甘某某抓获。但也有基友对此表示质疑,"杜某既然是一名卖淫男子,他又为什么肯定是甘某某把病传染给他的?除非只有那次他们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是杜某只接过甘某某这一个客人。"

背后的具体内容也只有两位当事人才清楚。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认为甘某某明明知晓自己身患艾滋病,而故意嫖娼,这种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到甘某某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所以依法从轻处罚。

甘某某最终因犯传播性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甘某某最终为自己的丑恶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卖淫男子杜某也因一次交易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对于41岁的甘某某来说,他可能怎么都没有想到,一次交易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因为在常人眼中,杜某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他断然不可能站出来举报。这一次,杜某作为人证提供了关键的证据。如果他确实感染了HIV病毒,相信他以后一定会在悔恨中度过。但对他来说,至少他将故意害他的坏人送到了监狱,让他受到法律的惩罚,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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