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2005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王建军利用担任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340万余元。
王建军案并非孤例。2026年9月以来,半个月内已有9位金融高管落马,包括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原副行长王涤、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原副行长刘喜文、交通银行总务部副总经理钱晖、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原行长张春林、招商银行原副行长施顺华、中银国际证券资深客户经理王卫、渝农商行原董事长谢文辉,茂名农商行党委委员邓国全、东莞证券原副总裁郜泽民则是主动投案。此外,工银理财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许海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更早之前,类似的通报同样不绝于耳。8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常思勇被查;8月27日,农业银行黔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永利被查;8月19日,工商银行网络金融部高级专家张航宇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对于本轮金融反腐的特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谭浩俊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一是查办层级覆盖高层到中层,范围广;二是靶向性强,聚焦风险敏感关键岗位;三是穿透深挖,不只查表面,着力查处深层次腐败问题;四是覆盖范围扩大,除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外,中小金融、证券机构反腐力度同步加码。
谭浩俊进一步指出,这一系列案件,彰显中央金融反腐信心足、力度大、决心坚定。坚持有腐必查、一查到底、绝不手软,金融反腐常态化推进,持续依法惩治金融领域不法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