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一提的是,紫金矿业早就因信披违规栽过跟头。2010年,紫金矿业旗下紫金山金铜矿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导致汀江局部水域严重污染,经济损失巨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公开披露这一重大环境事故。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于2012年对紫金矿业及6名执行董事作出行政处罚。在随后的刑事追责中,该金铜矿被法院判处罚金3000万元,多名直接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证券法》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次紫金矿业半年报中的低级错误虽非故意,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且属于累犯,理应被严肃追究责任。
近年来,上市公司类似信披错误屡见不鲜,有的写错时间,有的写错人名,有的对关键财务数字标错小数点……这些低级错误不同于一般性"无心之失",它反映出上市公司对市场规则、信披责任和投资者权益的漠视。乱象的存在,与个别公司治理文化失范及违规成本过低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要杜绝此类乱象,必须从制度、监管和公司治理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整治。
一是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与责任追究。应建立并落实信披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披露错误、造成市场影响或投资者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应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披露文件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