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该如何定性
2023年2月9日,张伟生、李明等人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刑事拘留。2月27日,该案被移送至金坛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检察官讨论张伟生、李明(化名)等人盗窃案案情。
金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展对该案进行了全案阅卷,并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对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能否全面评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刘展产生了疑虑。
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是犯罪嫌疑人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刘展认为,张伟生将恶意扣费代码植入手机主板,用服务器远程操控手机,屏蔽资费提示、自动发送短信的行为虽然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订购手机增值业务进行套现谋利才是其真正的犯罪目的,手段为目的服务,张伟生的行为用盗窃罪来评价更为准确,李明等人是盗窃罪共犯。通过翻阅刑法及司法解释以及查阅相关判例,刘展坚定了这一观点,决定改变张伟生等人犯罪定性。
2023年3月6日,张伟生、李明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金坛区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28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伟生、李明等人提起公诉。
2024年2月6日,张伟生、李明等人盗窃案经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法院依法审理,张伟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8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
2024年5月10日,公安机关以方凯、陈贤、朱锡涉嫌盗窃罪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常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涉案人名、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