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猴子的叫声引来纠纷,林女士不得已养了两只鸭子,希望用鸭子的叫声来混淆视听。林女士表示,这种偷偷摸摸、掩人耳目的日子好像都让自己的心理扭曲了,感觉做人都不堂堂正正的了。为了摆脱这种困境,认为自己做了好事的林女士希望能取得猴子的合法喂养资格。
对此,当地相关部门作出了回应。黔灵山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猴子是不能被带走的,这几个月林女士一直没有把猴子交还。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虎告诉记者,林女士这种"善意"的举动实际上已经违法,他们目前仍在做林女士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将猴子归还。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猕猴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未经许可私自饲养是违法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没有获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捕捉、猎杀、收购、出售、运输、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专家建议:对于捡到或救助的野生动物,公众应及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机构或相关部门,切勿私自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