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网友发文称自己13岁时遭继父多次猥亵,后还遭其性侵。1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陈丽(化名),她说,"我不知道能否立案成功,但我此生已经被毁了……"
网络举报--
"我在13岁时被我的继父胡某某强奸了……"
1月10日,网友陈丽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13岁时遭继父性侵。她表示,自己2001年出生于丽江市一个县城。在幼儿园时期,她是一个留守儿童,一直到小学五年级,被母亲接到了四川省攀枝花市,跟继父胡某某生活在一起。在她11岁至12岁之间,胡某某趁其母亲不在家时,对她实施了多次猥亵,她一直很害怕,一直躲着他。2014年1月17日上午,胡某某趁她母亲出去办事时,性侵了13岁的她,"我从此患上了抑郁症,多年以来从未走出阴影……"
"最后一次,我服安眠药后,经过三天三夜才抢救过来。我决定告发胡某某。"陈丽说。

陈丽在网上发视频举报继父
自述遭遇--
多次遭继父猥亵,选择避着走
被继父侵犯后担心母亲想不开,便没有告知
1月10日,陈丽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母亲与其结婚后,被对方用石头砸、用刀追砍,因此两人最终离婚。"母亲第二段婚姻时,我已经5年级,知道她再婚时他们已经领证了一段时间。没多久,我转学至四川攀枝花。"
"我当时住校,周末才会回家。我和继父因此只有周末能接触到。"陈丽说,继父和母亲的房子比较偏僻,她周末回家时,遭遇了继父的猥亵,事发后,她想将此事告诉母亲,但母亲的第一段婚姻悲惨,让她一度想轻生,"我怕母亲知道继父是这种人后,会想不开,就没说,只是躲着继父。"
陈丽说,2014年1月17日,学校刚放寒假不久。当天她母亲出门了,她正在被子里玩手机,结果胡某某跳到了她的小床上,"我便往后退,但他还强行和我发生关系。"
周妍说,事后她遭到了胡某某的威胁,不准其告诉母亲。她跑回了老家,但直到初二辍学前,其一直与继父、母亲生活在一起。
精神抑郁--
遭遇性侵后长期抑郁,经常自残
曾将遭遇告诉男友,但没有选择报案
陈丽说,"那次性侵之后,继父没有再次侵犯她。或许是母亲发现了一些端倪。我记得我妈对胡某某说过,要是他敢对我有动作,就不会放过他……"事发后,尽管他们还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她对胡某某很反感,多次与对方争吵,"在他面前,我忍不住情绪。"
对此,陈丽的奶奶说,孙女在老家时,学习成绩不错,但小学六年级后,便开始抵触上学,经常哭泣,问咋回事也不说,还有过自残等行为。"奶奶以前逼问我自残的原因,但我一直没有说。"陈丽解释道,胡某某性侵她后,她常常感到痛苦,经常用刀在胳膊上自残,"至今很明显的伤能看到三四十刀……这些年,我感觉自己的心理一直有问题,当时也不知道是抑郁,直到2020年才通过医院诊断了解到。"
陈丽说,十七八岁时,她与男朋友在一起了,"当时我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他让我报案,但我不敢。我报警了,我妈怎么办……"
决定报案--
服用安眠药被送医,抢救三天三夜
"我此生已经被毁了,我不能让他好过"
2024年1月3日晚,陈丽与丈夫发生矛盾,4日凌晨她情绪失控将一整瓶安眠药全部吞下,"我老公第二天都去上班路上了,结果感觉心慌,就回家看我情况,发现我吃了安眠药。"
"我清醒时已经是1月7日,当时躺在家里。"陈丽说,因为她服药自杀,奶奶专程从老家赶到了攀枝花,"她再次追问我自杀的原因,不断哭诉……不知过了多久,我将自己曾遭遇性侵的事告诉奶奶,并嘱咐她不要告诉其他人。此时,母亲刚好打来了电话,奶奶激动之下便说了这件事。"母亲得知后立即赶到她家中,抱着她哭,"她让我等两三年,等她和胡某某把债还完了,就与对方分开,让我受点委屈……母亲当天离开后,奶奶带我去向警方报案。"
陈丽表示,她认为自己还能抢救过来是因为老天想让她报案,揭露胡某某的罪行,"1月8日,辖区警方受理了案件。"
相关方回应--
胡某某称"陈丽得了四年的抑郁症,需要看的那种"
举报人:警方已对胡某某进行问询,对方暂未承认此事
1月11日,陈丽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攀枝花警方已经对她的家人录了口供,并第二次对她录口供,"民警给我说,他们对胡某某已经进行了问询,但对方否认了这件事。"
据1月10日大皖新闻报道,,胡某某表示自己是冤枉的,没有发生过所说之事,警方也联系了他,在调查这件事。胡某某还表示,"陈丽得了四年的抑郁症,需要看的那种。"
据悉,目前攀枝花警方正在调查核实此事。陈丽说,她将自己的医院妇检报告等资料已向警方提交。
律师分析--
警方介入调查不代表犯罪事实存在
若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发生,刑事立案会受影响
1月11日,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法律顾问刘东晨对本案进行法律分析。
核心一:警方介入调查是否代表犯罪事实存在?
刘东晨说,本案中,警方受理此案,介入调查,并不一定代表警方已经认定犯罪事实存在。在刑事诉讼中,受案和立案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受案是指公安机关对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接待、登记和受理过程。接受案件的民警应当当场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经过审查,确认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决定立案或不予立案。受案后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本案警方可以在受案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或不立案。
核心二:当事人时隔10多年决定报案,警方可能会从哪些方面取证?
刘东晨说,本案中,警方受案后审查的重点,主要包括:(1)陈丽的继父胡某某是否有非法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强奸罪的证据除了受害人自述和嫌疑人供述外,要有确凿的证据。本案中,案发发生至今时间太长,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其继父胡某某否认犯罪的情况下,取证难度更大。鉴于胡某某是陈丽的继父,事发时陈丽不满14周岁是明知,只要证明了两人发生过性关系,胡某某的强奸行为就成立。可问题是,案发时间太长,相关证据没有提取的可能,就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
(2)本案中,陈丽奶奶的证言是关键证据之一。按照陈丽所说,事发后她第一时间回了老家。警方应当依法详细了解情况,并依法制作《询问笔录》。询问重点包括:陈丽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来到奶奶家的,见到奶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陈丽向奶奶陈述的主要内容,奶奶当时是否查验了孩子的身体,孩子当时的身体状况是怎样的等。
(3)警方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查取证:据受害人的陈述,其事发后收拾东西跑回老家,受害人通过什么交通工具回家的,是否有人证,受害人回家后家里有什么人,是否向家人陈述过此事,受害人回家后继父的反应怎样,对孩子的离家有怎样的反应,又是怎么处理的。
核心三:若被侵犯确有此事,
证据不足,警方立案是否会受影响?
刘东晨说,案件受理后经过审查,警方认为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行为,未超过追诉时效且有管辖权,则可以决定立案,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调查取证证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如果案件受理后经过审查,未发现存在犯罪行为的证据,则可以决定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通知》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向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复议、复核,或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刘东晨强调,公民在遭遇不法侵害后,一定要做好证据留存,及时、勇敢报案。若遭遇不法侵害发生时间过长,且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不法侵害的发生,则警方立案将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