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给子女花48万买事业编未成功中间人拒退款,法院判了

2026-08-13 17:36  成都公安

花钱"托关系"找工作靠谱吗

万一钱花了,事儿没办成

钱还能退还吗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启亮想为其子女办理"事业编工作",经熟人介绍找到贾鑫。2023年12月4日,启亮分两次向贾鑫转账共计48万元。双方聊天记录显示,贾鑫收款后表示"办不成都退回,一分不差"。此后,相关事项迟迟未能办成。启亮多次催促退款。贾鑫先后返还20万元,并于2024年12月23日向启亮出具承诺书,载明其收到启亮48万元用于协调其子女工作事宜,承诺限期返还剩余28万元。随后贾鑫仍未全部返还,启亮诉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要求贾鑫返还剩余2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贾鑫表示,自己只是中间人,实际办理人另有其人,相关款项已转给案外人,其不应承担返还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名义上是委托合同纠纷,但首先应审查委托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启亮委托贾鑫为其子女办理"事业编工作",试图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就业机会,损害公平竞争和公共管理秩序,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贾鑫实际收取启亮48万元,并在聊天记录及承诺书中多次表示负责退款。其虽主张自己只是中间人,款项已转给案外人,但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款项流向及其可免责事由。即使存在案外人参与,也不影响启亮依据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向贾鑫主张返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