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穿内裤给总经理开门 第2天被开除

2024-08-17 09:47  头条

男保安半夜打赤膊,只穿内裤上夜班,被总经理等人撞见!次日遭开除!法院:公司输,赔钱。

保安杨某在上班时间赤身裸体只穿内裤在门卫室值班,第二天喜提《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为违反《保安管理制度》规定:"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赤身裸体,给公司形象及名誉带来损害的,公司可给予开除出厂",因此对其作出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对此杨某表示自己并不知晓《保安管理制度》,公司是违法解除,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和代通知金42000元。

而仲裁委判决,公司应支付杨某赔偿金39200元,理由是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员工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