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号,云南一商场里发生了一件挺揪心的事。一位抱着五个多月宝宝的妈妈,在扶梯上好好地站着,结果被后面的一辆玩具车撞倒了,怀里的孩子也一起摔到了地上。这事儿曝光后,立马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那天一个年轻宝妈抱着孩子坐扶梯下楼,刚到扶梯中间位置,后面又上来了几个人。一位中年大姐站在她后面,再往后,就是肇事的那位女子,她带着自家小孩也要下楼。
这位女子穿着黑色衣服,左手牵着儿子,右手拎着一辆儿童扭扭车。她前脚刚踩上电梯边缘也就几秒钟的事,那辆玩具车顺着扶梯往下滑,越滑越快,直接撞到前面宝妈的脚踝上。人一被撞,身体往前一扑,怀里的孩子一下子就脱手了,整个人摔在扶梯台阶上。

让人心惊的是,那辆玩具车往下冲的时候,一直是"S"形乱窜。一开始在中年大姐身后滑,滑到她旁边时,又一拐弯,从她旁边的空档继续往下冲。绕过大姐之后,玩具车的方向又变了个道儿,直接往抱娃的宝妈腿上怼过去。
这么一撞,加上扶梯还在往下走,冲击力特别大,宝妈一下就站不稳,整个人往后一仰就倒了。
那可怜的小婴儿四仰八叉地摔在扶梯上,小手小脚疼得乱蹬乱抓,哭得撕心裂肺。

站在母女俩后面的大姐一看情况不对,眼睛一利索,赶紧把大哭的宝宝抱起来,塞回宝妈怀里。这时候宝妈摔在离孩子大概两米远的地方,手撑着扶梯坐在地上,还没缓过来。
可肇事的那个女子却愣愣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就这么直勾勾看着这边,压根没第一时间跑过去看看孩子怎么样,也没赶紧上前问一句。

一般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大喊一声,提醒前面的人小心点。结果这位妈妈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就那样站在原地,看着扭扭车先是滑过中间的人,最后狠狠撞到抱着孩子的林女士身上。
事情出了之后,她也不着急,上下都不慌,牵着自己孩子的手,照样搭着扶梯往下走。更让人心寒的是,肇事家长把这一切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竟然像没事人一样绕路走了。

这次事故带来的伤害,比表面看到的严重得多。当天宝宝头上好几处都红肿了。孩子后脑勺着地,宝妈赶紧抱着孩子去当地县医院检查。
谁知道在县医院,对方一下来了七八个人,把母子俩围住,根本没个好态度。宝妈没办法,只能选择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肇事女子这才同意出钱给孩子做脑部 CT。那一次检查暂时没看出问题。

可宝妈还是不放心,又带孩子去了昆明市儿童医院。医生很明确地说,从当时的片子来看,暂时没有脑出血,但要三天后再来复查,因为有可能出现慢性出血。
结果到了 10 月 10 日那天,孩子突然出现严重情况,连续吐了两次,还带着血丝,送医路上还抽搐、惊厥了几十秒。

后面做 CT 时发现:肺部已经有积液渗出。医生提醒,有慢性脑出血的风险,需要长期复查、观察。最终医院给出的结果是闭合性颅脑损伤。
受伤的不只是孩子,这位宝妈自己的腰也伤得挺厉害。因为还在哺乳期,不能随便吃药,只能靠理疗硬扛,做了半个月理疗,在医院也住了十来天。

在治疗期间,肇事方完全没有帮忙,甚至接下来半个月都不接电话,直接"失联"。宝妈多次尝试联系对方,但电话打不通,信息也没回。既不出钱付医药费,也没来看她们一眼。无奈之下,宝妈只好又求助警方。

林女士跑了三趟派出所,最后民警调解了,肇事女子才说最多赔两千块,其他一分钱都不出。在派出所调解时,肇事方开口就说:"我最多赔2000块。"
这点钱连孩子的检查费都不够,别提后续治疗了。宝妈不答应,结果对方直接甩下一句:"嫌少就去法院告啊!"态度简直嚣张。然后她就签了字,走人了。肇事方甚至不认账,还说后来孩子住院跟摔倒没关系,明明监控录像清楚地显示了整个过程。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统计,全国扶梯上发生的儿童伤害事件中,超过67%和违规带玩具、代步工具有关。像那种玩具车在倾斜的扶梯上失控滑下,冲击力几乎和小型"炮弹"一样,容易引发一连串的摔倒事故。

类似的例子其实很多,北京有人踩着平衡车上扶梯,车倒砸了人,赔了16万多。成都一个小孩拉着扭扭车绊倒别人,家长赔了5万9。上海有家长推婴儿车上扶梯,翻车砸伤了人,赔了20多万。
目前宝妈已经把对方告上了当地法院,案件定在 2026年3月12日 开庭审理。受害者林女士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回复里也说了,除了那个戴眼镜的肇事女子,她还会把超市一起告上法庭当第二被告。在她看来,超市也有责任扶梯口没人看着,也没人管,才让人把这种带轮子的车随便弄上去。

网友说:这个黑衣女太坏了,她为了省点力就这样把车放在扶梯上下去,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应该拘留

网友说:刚才我看的视频,明明是自己放下的车,把人家母子俩都撞倒了,黑衣女还是迟迟不去扶人家一把,看看到底什么伤势。就站在电梯口那儿像看热闹一样

网友说:支持宝妈维权。那个女的就不配当妈,害了人不但没有一丝歉意,还找那么多人去,还不想负责。太过分了,难道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吗

这事真是看得人心里发紧。带孩子出门本来就不容易,结果那位女士随手一把,把玩具车往扶梯上一放,这一下不光把宝妈和孩子都弄伤了,事后还一直躲着、不肯负责任,怎么想都说不过去。
也真心希望法院这次能给个公正的说法。同时也提醒所有人:在商场、地铁这种公共场合,一定要看住自己带的东西,尤其是带轮子的车、箱子之类的,别图一时省事,最后闯了祸,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对此事,你怎么看呢?










